網秦回應林宇:沒證據證明辭職信未經本人批準

分類:科技 時間:2018-09-11

9月10日早間消息,淩動智行有限公司(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 LKM,原網秦公司)今天通告了其獨立調查結果摘要。調查結果顯示,林宇辭去公司首席執行官兼董事長職務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是未經其本人授權或批準的。但林宇宣告辭職時公司披露的原因(“與公司無關的個人原因”)與顧問應管理層要求答復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工作人員隨後要求提供與“個人原因”性質有關的更多信息時給出的原因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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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獨立調查由其董事會獨立特別委員會主導並由其獨立法律顧問Loeb&Loeb LLP執行。同時,公司宣布了其董事會的變更及其為加強公司治理和運營控制而采取的補救措施。

1.特別委員會和提交董事會的報告

背景

由獨立董事組成的特別委員會於2016年成立,負責處理有關因一項調查而引起的關於公司內部監管問題的指控,該項調查涉及林宇辭去公司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及董事會決定由史文勇接替林宇擔任董事長。Loeb&Loeb最初於2016年11月被聘為特別委員會顧問以調查這些指控。

2018年上半年,由於受到了更多指控,特別委員會的調查範圍相應擴大以同時處理這些問題。

2018年8月27日,Loeb&Loeb向董事會口頭報告了調查結果。

調查發現的內容涉及公司大股東之一、RPL控股有限公司的相關事項。RPL的唯一股東是一項史文勇及林宇作為其主要受益人的信托。林宇曾為RPL唯一董事,直到2016年發函宣布辭職,此後其職務被史文勇取代。

與本公司及其董事會有關的主要調查結果

Loeb&Loeb認為董事會得出下述結論適當(i)2014年12月,林宇辭去公司首席執行官兼董事長職務,以及(ii)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林宇辭去上述職務的辭職信是未經其本人授權或批準的。

然而,Loeb&Loeb發現林宇宣告辭職時公司披露的原因(“與公司無關的個人原因”)與顧問應管理層要求答復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工作人員隨後要求提供與“個人原因”性質有關的更多信息時給出的原因不符。在該答復中,“健康原因”被提出作為林宇辭職的基礎。由於公司管理層成員知道林宇的辭職與他因非公司關聯事項受中國政府調查有很大關系,因此該陳述並不準確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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