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會以 438 票支持 226 票反對通過了版權法提案,其中包括受爭議的第 11 和第 13 條款。第 11 條被稱為“鏈接稅”,將強迫互聯網巨頭 Google 和 Facebook 等與歐洲媒體公司分享收入。第 13 條被稱為“上傳過濾器”,要求要求用戶生成內容的營利性網站采取措施阻止版權保護內容的發布。
該條款意味著網站將要在用戶發帖前審查其內容,此舉將會影響幾乎所有用戶和維基百科在內的無數網站,因此遭到了無數人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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