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鏈VS.私有鏈:我是如何對私有鏈失去信心的?
自2015年以來,各大企業已經發布的了大量的許可式區塊鏈專案,然而這些專案的長期可行性卻一直受到質疑。在為數不多的專案中,一個共同的主題就是,對傳統行業的理解與所需的技術理解之間的脫節,這使其價值難以定義。
業務流程和技術之間存在著明顯脫節的同時,我認為這實際上導致了相反的問題:對這種技術的能力存在著不合理的信念和炒作。我還認為,許可式區塊鏈能否提供真正的商業利益,還有待證明。
我質疑許可式區塊鏈是否具有好處的原因是,我花了4年時間與那些試圖找到這些好處的金融機構合作。
儘管在最初的幾年裡,我對許可式區塊鏈的潛力感到樂觀,但隨著越來越多的用例被客觀地評估,並且在與其他技術競爭時失敗了,因此我客觀地評估了這項技術,並對我的假設進行了重新評估。這導致了一種轉變,即建議客戶利用更適合解決他們的問題的技術,並將重點放在公有區塊鏈和加密資產上。
根據我的發現,許可式區塊鏈在應用時所面臨的挑戰分為以下方面:定義、區別、過程影響和必要性。
定義在描述許可式區塊鏈所面臨的挑戰時所面臨的困難首先就是什麼是許可式區塊鏈。
在最基本的層面上,區塊鏈可以被定義為一個數據結構,或者僅僅是一個區塊組成的鏈。然而,這個定義很少是人們談論區塊鏈時的意思。
通常,圍繞區塊鏈的討論在於共識和一致,因為最初的許可式區塊鏈都是比特幣或以太坊區塊鏈的私人使用版本。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種不同的共識演算法和資料儲存方法被引入,不再使用區塊來共享資料,比如R3的Corda。因此,“分散式賬本技術”一詞出現了,人們會把它和區塊鏈放在同一個類別裡。
每隔幾個月,世界各地的某個政府機構就會試圖定義區塊鏈或分散式賬本技術,這是出於監管的目的。然而,一個共同的主題是,他們很少使用不同於分散式資料庫(更簡單的就是GoogleDocs)的方式來定義區塊鏈或分散式賬本技術。如果不能在定義中被區分,那麼區塊鏈或分散式賬本技術就不應該被認為是與分散式資料庫完全不同的。
所以,為了儘可能具體地解釋,我將在本文中討論一些專門設計用來防止中央控制的資料共享技術。如果你有能力實現中央控制,你就有了一個數據庫,並且應該對它進行評估和比較。
毫無疑問,這個定義還會遺漏一些細微的差別,但這是行業問題的一部分:在不定義區塊鏈或分散式賬本的情況下,就會出現大量有關區塊鏈或分散式賬本的潛在好處的說法。如果我們不定義它們,我們怎麼能說這些潛在好處是對的還是錯的呢?
區別按照上面的定義,區塊鏈通常被吹捧為一種有利的系統,因為它能夠儲存和傳遞資料,具有冗餘和保護免受損失。區塊鏈資料可以在大量的參與方之間自動協調,允許即時資料傳輸和跟蹤。資料永遠無法更改,資料也完全透明,以防止欺詐。
或者,如果需要,您可以對資料進行加密,這樣其他各方都無法看到它。最後,它允許您運行復雜的程式,甚至可能類似於法律協議,所有各方都可以看到它們將以特定的方式執行。
有趣的是,所有剛剛被描述的東西都可以通過分散式資料庫實現:這些都是在業界廣泛使用的技術,在比特幣釋出之前已經存在了許多年。
然而,在我們的定義中包含的兩種技術之間有一個關鍵的區別:區塊鏈是專門設計用來防止中央治理的。
然而,這個功能並不是白送的。
在區塊鏈中,每個全節點都儲存所有資料。每個節點都執行每個程式,並且每一筆交易都被髮送到網路上的每個人。要改變區塊鏈,需要建立新的區塊鏈軟體,並將其分發給所有參與者進行安裝。這些要求都為區塊鏈的部署和日常執行增加了一項重要的技術和治理成本。
相比之下,要想對資料庫進行更改,管理員會在master中進行更改,並立即在所有節點上傳播。計算也得到了優化。在一個分散式資料庫中,所有參與者都可以擁有該資料的副本和任何正在執行的應用程式,他們將能夠監視和審查任何未經授權的更改或更新。
因此,將區塊鏈看作是一個分散式資料庫,並有能力將其進行管理,這可能是最容易的。
因此,要問的關鍵問題是,企業更願意犧牲許多重要的指標——每秒交易速度、磁碟空間、計算速度和效率、維護成本——而選擇部署一種更難管理的技術,是什麼原因呢?
過程影響在這一點上,通常使用的觀點是,在與那些你不信任的實體做生意時,取消中央治理是有益的。但我對這個論點持懷疑態度。
企業一直與其他實體進行交易,併為這些目的建立合約。區塊鏈不會消除對合約的需求,而且幾乎沒有證據表明,這樣的合約的編碼可以滿足法律規定的所有細微差別。
另一個提出的觀點是,所有權的分散可以實現價值共享。最近,AndreesenHorowitz的合夥人亞歷克斯?拉姆佩爾的一篇推文表達了這種思想。他猜測,這些銀行不會丟掉Visa業務的好處,如果將區塊鏈作為一種去中心化賬本使用,他們就會落後。
為什麼銀行通過簡單地維持股票,並允許業務以最有效的方式增長,卻無法獲得同樣的好處呢?假設分散式賬本可以讓銀行保留了對Visa的控制,但我認為值得注意的是另一面:這項技術將限制它成為最具技術效率的業務。
我所聽到的另一種不同的觀點是,區塊鏈技術是未來的,因此,儘管我們無法量化收益,但我們有必要轉向新的正規化,以保持領先。
撇開嘗試預測未來的明顯風險,這個邏輯的問題在於,它假定了“blockchain”是一種模糊的技術,表達了轉向區塊鏈是重要的一部分,但未描述未來是什麼樣子,以及調整你的產品以適應這個未來。
在不瞭解未來的情況下,放棄現有業務而轉向區塊鏈,這是一項重大的技術投資和犧牲,在一個封閉的網路上,此舉可能或可能不會有回報。
有這必要嗎?讓我們假設這個決定是為了推進一個許可式區塊鏈專案。為了實現這一技術,實體需要定義區塊鏈的規則。要做到這一點,一個專案通常進展如下:
決定開發一個區塊鏈應用建立一個由利益相關方組成的聯合體,集中投資並協調決策
建立一個受信任的中央機構來管理區塊鏈的發展
當第三階段達到時,就會有一個受信任的中央機構來定義區塊鏈的規則,並定義如何進行更新和分配,所有感興趣的各方都將接受這個受信任方的輸出結果。
如果所有的實體都信任一個中心來定義標準和釋出更新,那麼區塊鏈與由受信任的中央組織管理的分散式資料庫相比有什麼好處呢?該聯盟的成員與受信任的中央機構有法律關係,並且在預設情況下接受任何必要的維護:那為什麼不使用一個更高效的資料管理系統,而要選擇許可式區塊鏈呢?
這又回到了人們一個關鍵價值主張:許可式區塊鏈技術可以幫助多方在一個問題上協調多個數據點。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協調是人類的問題,而不是技術問題。
當與所有相關方進行協調時,主要問題通常已經解決了。因此,不需要額外的技術,當然也不需要技術來實現這一成本高得驚人的目標。
你不能強迫去中心化這在很大程度上歸結於,你永遠不可能是半去中心化的:任何級別的中心化最終都將以系統聚集在管理的中心點結束。
商業和法律世界是由中心化實體的一個方面運作的,只要這種情況仍然存在,任何去中心化的強制嘗試都可能是短暫的。在未來我們可能會看到去中心化的企業,但它們更有可能來自於公有區塊鏈世界,在那裡它們能夠以一種全新的模式有組織地成長。
與此同時,機構和個人應該像對任何其他技術一樣,對許可式區塊鏈進行評估:它不是魔法,它應該被評估,就像人們評估其他任何技術一樣。一項技術的好壞不應該基於熱度、炒作或擔心“其他人都在這麼做,為什麼我不應該這樣做呢?”
相反,應該通過詢問企業問題是什麼,哪些是可用的不同技術選項,以及哪些是可量化的成本和收益來評估好處。一個機構沒有理由為區塊鏈專案的單一目的而改變其技術選擇方法:他們需要有眼光,並選擇能夠以最低成本解決問題的技術。
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看到這樣的分析。
聰明的企業將評估他們的問題能否得到解決,並以更低的成本在資料庫或公共區塊鏈上進行評估,並向那些遊說該技術的人施壓,要求他們證明自己所說的技術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