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隱私保護法呼之欲出,科技巨頭在合規代價與隱私保護間搖擺
當地時間週三上午,矽谷巨頭們再次齊聚華盛頓,在一場參議院最新的聽證會上,蘋果、亞馬遜等各大科技公司的高管都表達了對隱私法的支援,並準備好就相關立法與議員們展開合作。
這也是美國業界,政策制定者和消費集團首次就制定隱私法達成一致,預示著繼歐盟推出《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以來,美國也將用法律手段,將大量採用不同資料收集政策的美國科技公司納入監管。
儘管達成了廣泛共識,但各方仍就隱私法的細節展開辯論。來自AT&T、亞馬遜、谷歌、Twitter、蘋果、查特通訊公司的高管利用此次公開亮相分享了他們關於聯邦隱私法的建議。一些企業強調,立法的過程應避免針對企業合規施加過高成本。
蘋果軟體技術副總裁Bud Tribble表示,蘋果對隱私的看法不僅包括不收集客戶的資訊,還包括讓使用者擁有自己資訊的控制權。“我們想讓裝置知道你的一切,但我們不認為我們應該知道你的一切。”Tribble說道。
蘋果一直宣稱自己尊重使用者隱私,今年早些時候,蘋果在核心的應用中加入了對個人資訊如何在蘋果裝置特定功能中使用的相關資訊。蘋果倡導差異化隱私,這種資料收集方法旨在防止使用者資料成為可辨別使用者身份的資訊。今年3月,Facebook資料洩露事件發生後,庫克再次強調應對使用者隱私進行立法監管。
儘管一些科技巨頭在面臨使用者隱私保護的重壓的情況下,支援推出新的監管法規,但他們也擔心將為合規付出高昂的代價。
亞馬遜法務副總監Andrew DeVore在聽證會上表示:“我們不希望監管法規過於草率地被付諸執行,從而引起負面效果。法規的制定者應避免泛泛的言辭,比如對於‘個人資訊’的定義。”
Twitter全球資料保護官Damien Kieran則談到了該公司為使用者推出的控制系統,來管理公司收集的資訊。
今年5月,歐洲GDPR生效以來,美國科技巨頭們已經受到了廣泛的影響。今年6月,加州也通過了一項更加嚴厲的資料保護法。但同時,科技高管們也擔心,州級隱私法將帶來碎片化的監管環境,進而妨礙創新。在科技行業表示支援全國隱私法案的前一天,美國商務部發布了一份資料隱私框架。行業貿易組織和谷歌最近幾周也釋出了潛在的框架。
議員們還表示,關於隱私保護的討論可能持續到2019年中期選舉之後,他們計劃在屆時通過一項全國隱私法案,這將凌駕於各州的立法之上。
在Facebook資料洩露事件發生之後,人們終於開始認識到這樣一個事實——個人不僅僅是網際網路公司向外推向的“產品”,而且還是這些公司的“燃料”。過去十年來,蘋果、亞馬遜、谷歌、微軟這些科技公司的收入和價值實現了爆炸性增長,足以使其登上全球經濟之巔。
不過,伴隨著歐洲和美國人們對監管和消費者保護的呼聲越來越高,這些公司自由寬鬆的運營環境正在首次面臨終結的局面。對於違反GDPR規定的公司,罰款比例或可高達公司全球收入的4%。以Facebook為例,按照2017財年收入計算,這一金額可能達16億美元。
賓州大學資料安全專家Shyam Sundar教授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谷歌或者Facebook這些科技巨頭,允許第三方開發者通過收集使用者資訊,並向用戶提供精準化的服務或者內容。儘管使用者可能越來越希望收到精準的服務或內容的推送,但是他們不願意以犧牲自己隱私為代價。”
目前Facebook可能是外界主要關注焦點,但從長遠來看,監管機構可能會對蘋果、谷歌和亞馬遜施壓。這些監管機構不僅針對使用使用者資料的公司制定規則,還針對那些開始收集資料的裝置。
責編:寧佳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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