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歸納法
一般理解,科學是對自然規律的追求。科學定律,有一個重要的標準,就是在某種情況下相對的不能有反例。任何一個客觀存在的,能夠重複的現象,如果與已有的科學定律矛盾,即宣佈此科學定律有一定的侷限性。
科學方法使用可再現的方法解釋自然現象。從預測當中提出思想實驗或假設。預測是在確認實驗或觀察前提出的,用於證明其中沒有受到干預。而對預測的反證則是進步的證明。 科學研究者提出假說來解釋自然現象,然後設計實驗來檢驗這些假說,這種實驗需要在可控條件下模擬自然現象(在觀測科學,如天文學或地質學,可預測的觀察結果可以替代核對實驗)。整體而言,科學方法可以解決極度創新的問題而又不受主觀偏見的影響(又稱確認偏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