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虛擬貨幣外衣“迷惑”34萬投資者的“亞元文旅”涼了!
日前,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了伍戰平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二審刑事裁定書,從裁定書內容可知,這個打著“區塊鏈”、“虛擬貨幣”名號,建立“亞元”、“文旅資產”等虛擬資產的網上交易平臺,短短几年間,共計發展會員34.11萬人,安置層級1433層,推薦層級164層,吸納傳銷資金達19.98億元,數量驚人。
傳銷,被稱為經濟的毒瘤。實際上,不僅僅是在傳統經濟領域,伴隨著區塊鏈近幾年的飛速發展,一些傳銷組織搖身一變,披起區塊鏈的外衣。他們打著普通人不甚瞭解的區塊鏈幌子,以高額返利為誘餌,然後採取公司化運作,同時邀請知名的“成功人士”站臺,一切“虛假繁榮”的面子工程準備就緒後,依舊是採用最原始的“無限發展下線”的方式進行傳播。
日前,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了伍戰平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二審刑事裁定書,從裁定書內容可知,這個打著“區塊鏈”“虛擬貨幣”名號,建立“亞元”“文旅資產”等虛擬資產的網上交易平臺,短短几年間,共計發展會員34.11萬人,安置層級1433層,推薦層級164層,吸納傳銷資金達19.98億元,數量驚人。而在最終的判決中,多名涉案人員被判處不同年限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同時,手機、筆記本、宣傳資料等作案工具也被沒收。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2018年,我國虛擬貨幣的傳銷案件高達166起。2017年是94起,2016年是46起,2015年是10起,2014年5起,近幾年年均增長率超100%。按2018年虛擬貨幣傳銷案件166起算,僅經過幾年,虛擬貨幣傳銷已佔我國總體傳銷比例近5%(166/3612),增長驚人。
吸金近20億元
日前,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了伍戰平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二審刑事裁定書,判決書顯示,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蘭新民、歐陽鴻成立深圳前海亞文倉亞元數字貨幣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亞元”“文旅資產”等虛擬資產的網上交易平臺。短短几年間,該傳銷組織共計發展會員34.11萬人,安置層級1433層,推薦層級164層,吸納傳銷資金達19.98億元,數量驚人。在上千層、三十多萬的傳銷人群中,以資訊和知識相對匱乏的人群為主,其中不乏退休公務員。他們被“高科技”“國家戰略”“超額回報”迷惑,但最終的財富夢想都成泡影。
眾所周知,傳銷具有三大特點。一是入門費,需要交錢獲得入會資格。二是拉人頭,需要靠拉人入夥獲得高額報酬。三是計酬方式,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為計提報酬或返利依據。作為典型的傳銷專案,亞元的傳銷模式也不外乎如此。
與一般傳銷不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亞元”之所以發展如此龐大,還與它披著區塊鏈外衣緊密相關。“高科技”“國家戰略”“金磚專案”“回報驚人”,每一個宣傳和產品都讓對其不甚瞭解的人血脈噴張,投資回報更是令人眼紅。
在宣傳時,“亞元”自稱是“一款頂尖升級版的虛擬現實加密數字貨幣,採用自主研發國際領先的‘環區塊鏈加密’與‘開原始碼’技術,製造過程複雜,冠‘字’號的命名與密碼製作,像人民幣編號和身份證號一樣可以追溯、查詢和實時跟蹤”,“去中心化、匿名、免監管、無國界、跨境、無發行機構,符合貨幣發行規律、漲幅規律和交易規律,運作方式非常科學、獨特、安全、可控”……
各種複雜難懂的技術術語、神乎其神的宣傳、似是而非的理念,不斷給人洗腦。再加上超高的回報,最終讓傳銷者深信不疑。
實際上,區塊鏈只是一種技術,而加密數字貨幣,類似於積分,具備相關技能的人士,幾分鐘就能發一個新幣。
在某論壇上,某“亞元”傳銷受害者家屬痛訴“亞元”給她家庭帶來的危害。“我媽媽深信,已經被洗腦了,而且我怎麼苦口婆心地去勸說,都沒有用!哎,我真的是很無助,查了資料,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官網明明寫著蘭新民被抓了,涉嫌傳銷,但是騙子們說是國家的巨集觀調控,為了保護國家的利益不得不這麼做……”
“明明國家公務員,退休在家,本應過著幫我帶帶孩子、享享福的日子了,每天聽騙子們的語音,幻想著買別墅僱保姆,自己一分錢存款沒有還借了好多銀行貸款,我現在每天祈求她的思想意識能改變,哪怕我們花錢買教訓了好不好,也不希望她這麼執迷不悟下去。”
有專業人士回答:“現在的騙局,上當受騙的都是中老年人,女性比例高於男性,這是一群最容易上當受騙的群體,擋不住騙子的花言巧語,在‘親愛的家人們、親愛的兄弟姐妹們’的甜言蜜語中,在天上要掉餡餅的誘惑中,他們之中‘中槍’的太多……”
近年來虛擬貨幣傳銷案件年均增長率超100%
近幾年來,虛擬貨幣傳銷案件暴增。《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2018年,我國虛擬貨幣的傳銷案件高達166起,2017年是94起,2016年是46起,2015年是10起,2014年5起,近幾年年均增長率超100%。對比我國整體的傳銷案件,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從2002年到2018年,我國傳銷案件總量是14658起,其中2014年1869起,2015年1417起,2016年3085起,2017年3313起,2018年3612起,整體增長趨勢遠小於虛擬貨幣傳銷案件。按2018年虛擬貨幣傳銷案件166起算,僅經過幾年,虛擬貨幣傳銷已佔我國總體傳銷比例近5%(166/3612),可謂增長驚人。這還不帶為數眾多、註冊於海外、暫時無法在國內離案的各種ICO(首次代幣發行)傳銷專案。
關於虛擬貨幣傳銷的特點和危害,《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了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孫志勇。孫志勇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析:“傳銷是一種特定的經營方式,在中國多層次傳銷是違法的。多層次傳銷也經常和詐騙或非法集資相關聯。傳銷的一個基本要素是傳銷的產品本身價值比較低,但是經過傳銷人員宣傳、推介、包裝,能使受眾認為它具有比較高的價值或者具有很高升值潛力。虛擬貨幣這個概念比較新穎,是一個新事物,更能吸引眼球、引起公眾注意,所以更容易被傳銷人員所借用,實現欺騙他人的目的。”
同時孫志勇表示:“虛擬貨幣包括各種token,它們本身的價值難以確定。同時由於各國的監管規則相差很遠,使利用虛擬貨幣進行的傳銷迷惑性更強,值得警惕。當虛擬貨幣價格比較低的時候,傳銷相對弱一些,當價格漲得比較快的時候,傳銷就可能比較明顯、比較多發。”
文章來源:資金盤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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