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鄧建鵬評《科技生活》接受比特幣訂閱
近日,媒體就“首家訂閱媒體《科技生活》接受比特幣訂閱”採訪了中央財經大學法學教授鄧建鵬。鄧教授援引央行等五部委於2013年《釋出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他認為,比特幣作為支付工具的話,一定程度具有貨幣的職能之一。當年受該《通知》的影響,百度等機構紛紛停止接受比特幣支付。針對《科技生活》此番公開接受比特幣訂閱,他認為“個人與個人之間私下約定以比特幣支付,似乎無不可;但是若在公開的商業領域大範圍的接受比特幣作為支付手段,則與前述《通知》存在一定的背離。”
經記者檢視,上述《通知》於2013年12月6日釋出,距今已近5年。
在採訪的最後,鄧教授也提到,“當下比特幣等 ofollow,noindex"> 虛擬貨幣正在全世界範圍內獲得更廣泛的認可度。其是否可以進入商業領域作為支付工具,我們期待監管機構與商業經營者有更好的協商與溝通。”
AD:
鄭重宣告: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資訊之目的,如作者資訊標記有誤,請第一時間聯絡我們修改或刪除,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