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國務院“雙創”升級版《意見》:創投圈的“解禁”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26日傍晚,一度進入沉靜期的創投圈感受到了絲絲暖意。《國務院關於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下稱《意見》)為VC/PE近月來的惶惶不安下了一針定心劑。
《意見》主要從創業環境、發展動力、就業能力、創新支撐、平臺服務、金融服務入手對創新創業作出各方面的扶持,此外也提及推出及培育“雙創”基地。
《意見》中落足於各個不同角度對不同部門作出工作要求:
一
在創業環境上,市場監管總局、自然資源部、水利部、發展改革委等,要求簡政放權,進一步完善企業開辦的便利程度,包括完善資料資源建設,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加快釋出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建立清單動態調整機制;
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教育部、衛生健康委等共同努力設立信用機制以完善、引導市場環境,此處特意指出“推動共享經濟平臺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於“網際網路+教育”、“網際網路+醫療”等新業態提出新監管模式;
結合先前釋出的《電商法》,對於平臺、“網際網路+”帶來的新業態的關注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是工作重點,且監管模式或將成為我國創新。
國務院辦公廳、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等共同建立完善國家資料共享交換平臺體系;在產業用地上提出“積極落實產業用地政策,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優化用地結構,盤活存量、閒置土地用於創新創業。”
土地對於中國來說一直都是熱點,先前的閒置土地,或許包括近年來逐漸成熟、爆破的不良資產市場,將步入一個‘增存掛鉤’的狀態,這也可以說是對房地產業的一個小暗示。
二
在發展動力上,財政部、稅務總局要求從財稅角度對企業作出支援,研究適當降低社保費率;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
對個人在二級市場買賣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對差價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將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享受的免徵房產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範圍擴大至省級,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也可享受;
這一點對於許多初創企業來說是一大利好資訊。先前的“稅費合體”一度成為各個人群、企業的痛苦之源,市場也傳出企業被追繳多年的社保費的情況,對於初創企業而言也是一個較大的負擔,本條釋放出的訊號對於初創企業來說減少了許多人員成本,可以進行更好的資產配置。
個人在二級市場買賣的新三板股票在先前並未有明確要求,此條明確新三板個人轉讓所得不進行徵收,一定程度上將刺激投資者積極性。值得注意的是,並不包含法人投資者,法人投資者依然需要繳稅。
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部等和各地方人民政府要求完善政府採購政策;
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國資委、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能源局等共同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規範體系;
智慧財產權局、財政部、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等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體系。
政府採購以及重大技術裝備的規範都在體現部門對創新技術的使用準備。智慧財產權屬於我國痛點之一,創新創業與智慧財產權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不僅僅是一個意識,更是應該落實在各個方面的實際操作。
例如國內企業在國外進行收購甚至合作,若在智慧財產權上存在瑕疵都將成為企業專案失敗的原因。從國家企業的發展來說,智慧財產權的薄弱已經讓我國企業乃至經濟受挫太多了。
三
就業能力方面對各個部門提出了人才引進、人才培養的要求。包括對大學生、科研人員、農民工、退役軍人、歸國及外籍人士的“雙創”意識培養及服務提升的要求。
——結合先前老大北上黑龍江考察製造業和農業,此處對於農民工返鄉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或許將空前強大。
四
創新支撐能力則主要從大中型科技企業、高校科研、科技成果轉化三方面進行了表態。建立由“大中型科技企業牽頭,中小企業、科技社團、高校院所等共同參與的科技聯合體。”“完善國家財政資金資助的科技成果資訊共享機制,暢通科技成果與市場對接渠道。試點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
科研成果主要還是集中在科技公司以及校園內部,然而基於智慧財產權的規定,科研成果所有權往往並不歸屬於科研人員,此次釋放出的資訊是在推動科研人員的創新動力,同時也有在智慧財產權範圍內作出一定改變的意味。
五
服務平臺包括孵化機構和眾創空間、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平臺、工業網際網路、“網際網路+”服務體系以及重點展示品牌的設立。
《意見》提及對孵化機構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培養一批基於網際網路的大企業創新創業平臺、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臺;實施工業網際網路三年行動計劃,強化財稅政策導向作用,持續利用工業轉型升級資金支援工業網際網路發展。
“鼓勵國有企業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設立創新創業平臺,促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國有企業、農村的發展正在以一種新的方式輪迴。
六
如果說前文都是對“雙創”的解讀,那麼後續的金融服務則是創投圈的“重磅炸彈”。
加快城市商業銀行轉型,迴歸服務小微企業等實體的本源;支援民間資本參與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充實資本、完善治理的改革,重點服務發展農村電商等新業態新模式;支援有條件的銀行設立科技信貸專營事業部;支援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穩妥開展併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創業企業兼併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
“資管新規”帶來的不僅僅是金融界的暴風雨,它是一場金融變革的號角。商業銀行要回歸到服務微小企業,什麼地方債、違規擔保、壞賬爛賬將被逐漸清除。科技信貸專營事業部意味著未來信貸的重點方向,而提及的併購貸款業務則彷彿是一個預言。
進一步健全適應創業投資行業特點的差異化監管體制,按照不溯及既往、確保總體稅負不增的原則,抓緊完善進一步支援創業投資基金發展的稅收政策,營造透明、可預期的政策環境。規範發展市場化運作、專業化管理的創業投資母基金。
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等引導基金的作用,支援初創期、早中期創新型企業發展。加快發展天使投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出臺促進天使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壯大天使投資人群體。完善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資訊登記,開展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績效評價和公共信用綜合評價。
全段粘入則暗示作者的重點終於來了。在先前高額稅收導致創投圈一陣恍惚,市場已經在走下行,還來稅收一擊就是雪上加霜,萬萬沒想到在幾周後,VC/PE的定心劑下來了,本條原則為“總體稅負不增”。另外還要充分發揮創投資金的作用以有效發展創新企業。
此外,依據先前發改委頒發的《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信用資訊登記指引(試行)》的通知,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是指有政府(含所屬部門、直屬機構)直接或委託出資,主要投資於非公開交易企業股權的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及政府出資設立的綜合性基金(母基金)。
拓寬創新創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援發展潛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創新型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發債融資,穩步擴大創新創業債試點規模,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規範發展網際網路股權融資,拓寬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者的融資渠道。推動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資本市場相關規則,允許科技企業實行“同股不同權”治理結構。
與商業銀行迴歸支援中小企業發展相聯絡,創新企業不僅能夠獲得銀行的資金支援,在新三板、區域性股權市場獲得直接融資的比例也在增加。金融業內也將產生新型的融資工具,“雙創”專項債務融資。
融資渠道開放對於企業來說是最直接的幫助,而“同股不同權”的治理結構首次被國內正面提及且認可,不免讓人想起多月前說要走CDR迴歸國內的、港交所首支“同股不同權”小米,這次國內“同股不同權”的首提,是否將帶來大批玩家彎道超車?
完善創新創業差異化金融支援政策。依託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採取股權投資、再擔保等方式推進地方有序開展融資擔保業務,構建全國統一的擔保行業體系。支援保險公司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融資提供保證保險服務。完善定向降準、信貸政策支援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引導資金更多投向創新型企業和小微企業。研究開展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試點。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專案資訊合作機制,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更具針對性和適應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融資擔保一度成為地方債飆高的原因,此處提及的“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是拿著免死金牌的錦衣衛,其採取股權投資、再擔保的形式,推動建立全國統一擔保體系。此外,保險公司也為科技型公司的提供一定的保障。
總體來說,《意見》是對創新企業的呼籲,但其巨大的資訊量暗示著後續發展將在金融、智慧財產權、區域發展甚至房地產方面作出動作,無論在哪個位置都將受到市場的波動。(本文首發鈦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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