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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數定義、調用

logs 變參 可變 輸入 語法 src 可變對象 別名 報錯

函數定義:

1、函數定義表達式:

def 函數名(參數):

函數體

2、函數體內部返回結果一般使用:return x ,可返回多個結果,實際上是返回一個tuple(在語法上,返回tuple可省略括號)

3、輸入參數類型檢查可用:instance()

4、函數定義的參數,除了正常定義的必選參數外,還可以使用 默認參數(x=1 一定要是不可變對象)、可變參數(*args 傳入的是一個tuple)、關鍵字參數(**kw 傳入的是一個dic)和,命名關鍵字參數(需要一個特殊分隔符**後面的參數被視為命名關鍵字參數;若已經有了一個可變參數,後面跟著的命名關鍵字參數就不再需要一個特殊分隔符*;命名關鍵字參數必須傳入參數名,如果沒有傳入參數名,調用將報錯

5、參數定義的順序:必選參數、默認參數、可變參數、命名關鍵字參數和關鍵字參數。

函數調用:

1、函數調用只需知道函數所需要傳入的參數是什麽就可以:如調用絕對值函數 abs(-1)

2、可以把函數名賦值給其他對象,相當於給函數起了一個“別名”:如 a=abs #變量a指向abs a(-1)#所以可以通過 a 直接調用abs函數

例子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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