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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對象定義一個類

首字母 聲明變量 下劃線 小寫 代碼塊 代碼 ava 重名 數據

1定義一個類
格式:public class 類名{類體},能編譯不能運行
類名首字母必須大寫,以後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
2定義屬性和聲明變量一樣
格式:屬性類型 屬性名;,屬性名首字母小寫以後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
屬性類型可以是任意類型(基本數據類型和引用數據類型,比如String)
3.定義方法
格式 public void 方法名(參數){語句(方法體)}
方法名首字母小寫以後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

註意事項:類裏只能有屬性和方法(方法塊,代碼塊),語句必須寫到方法裏

4.定義對象:類名 對象名 = new 類名();,比如Person p = new Person();//int a = 3;String name = "張三";

5.一個類可以生成多個對象,也可以稱為一個類可以實例化多個實例

6.如何操縱對象
1)如何操縱屬性 對象名.屬性名
2)如何操縱方法 對象名.方法名();

總結:1.一個java文件中首字母大寫的單詞都是類(註意不是全部字母大寫,常量所有字母全部大寫,如果有多個單詞之間用下劃線連接)
2."."後面如果帶括號是方法,如果不帶括號屬性
3.變量和屬性的區別?
屬性定義在類體裏,屬性不賦值可以使用,如果使用會自動給屬性賦值,也稱為默認值,整數的默認值是0
小數的默認值是0.0,布爾類型的默認值是false,char類型的默認值 \u0000,引用數據類型的默認值是null
屬性作用範圍是當前類體,不嚴格的說屬性也是全局變量
變量定義在方法裏,變量必須先聲明,再賦值,最後再使用,變量的作用域是當前方法體,在java中變量也稱為局部變量
當屬性和局部變量重名時?優先使用局部變量,如果局部變量不存在在屬性中去尋找.
當屬性和局部變量重名時,非要使用屬性值呢?可以在變量名前加this.,this表示當前類的對象

面向對象定義一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