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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入門 (二)

itl 參考資料 ber 數值 指針 div span get ret

 變量


在 python 中,類型屬於對象,變量是沒有類型的:

Temp = [1,2,3]

Temp = "Runoob"

以上代碼中,[1,2,3] 是 List 類型,"Runoob" 是 String 類型,而變量Temp 是沒有類型,他僅僅是一個對象的引用(一個指針),可以是指向 List 類型對象,也可以是指向 String 類型對象。

這就可以很好的解釋為什麽python不用聲明數據類型

可更改(mutable)與不可更改(immutable)對象

在 python 中,strings, tuples, 和 numbers 是不可更改的對象,而 list,dict 等則是可以修改的對象。

  • 不可變類型:變量賦值 a = 5 後再賦值 a = 10,這裏實際是新生成一個 int 值對象 10,再讓 a 指向它,而 5 被丟棄,不是改變a的值,相當於新生成了a。

  • 可變類型:變量賦值 la=[1,2,3,4] 後再賦值 la[2]=5 則是將 list la 的第三個元素值更改,本身la沒有動,只是其內部的一部分值被修改了。

  

python 函數的參數傳遞:

  • 不可變類型:類似 c++ 的值傳遞,如 整數、字符串、元組。如fun(a),傳遞的只是a的值,沒有影響a對象本身。比如在 fun(a)內部修改 a 的值,只是修改另一個復制的對象,不會影響 a 本身。

  • 可變類型:類似 c++ 的引用傳遞,如 列表,字典。如 fun(la),則是將 la 真正的傳過去,修改後fun外部的la也會受影響

關鍵字參數

  使用關鍵字參數允許函數調用時參數的順序與聲明時不一致,因為 Python 解釋器能夠用參數名匹配參數值。

def printinfo( name, age ):
   "打印任何傳入的字符串"
   print ("名字: ", name)
   print ("年齡: ", age)
   return
 
printinfo( age=50, name="runoob" )

以上實例輸出結果:

名字:  runoob
年齡:  50

參考資料

 http://www.runoob.com/python3/python3-functio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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