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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修飾符大匯總

類名 包含 css 跳過 其余 重新 保留 protected tro

轉載自https://blog.csdn.net/dawn_after_dark/article/details/74527137

前言

想必大家已經對常用的修飾符有所了解,比如public、protected、private和final等等,已經知道大概是怎麽用的,但是涉及到具體可能就有所搪塞,比如哪些可以修飾類,哪些可以修飾方法,諸如此類,此篇博文的目的就是匯總常見的情況。

分類

Java語言提供了很多修飾符,大概分為兩類:
1. 訪問權限修飾符
2. 非訪問權限修飾符

訪問權限修飾符

  1. public:共有訪問。對所有的類都可見。
  2. protected:保護型訪問。對同一個包可見,對不同的包的子類可見。
  3. default:默認訪問權限。只對同一個包可見,註意對不同的包的子類不可見。
  4. private:私有訪問。只對同一個類可見,其余都不見。

總結為表格:

修飾符 同類 同包 子類 其他包
public
protected ×
default × ×
private × × ×

非訪問權限修飾符

  1. static 修飾符,用來創建類方法和類變量。
  2. final 修飾符,用來修飾類、方法和變量,final 修飾的類不能夠被繼承,修飾的方法不能被繼承類重新定義,修飾的變量為常量,是不可修改的。
  3. abstract 修飾符,用來創建抽象類和抽象方法。
  4. synchronized 用於多線程的同步。
  5. volatile 修飾的成員變量在每次被線程訪問時,都強制從共享內存中重新讀取該成員變量的值。而且,當成員變量發生變化時,會強制線程將變化值回寫到共享內存。這樣在任何時刻,兩個不同的線程總是看到某個成員變量的同一個值。
  6. transient:序列化的對象包含被 transient 修飾的實例變量時,java 虛擬機(JVM)跳過該特定的變量。

外部類修飾符


  • public(訪問控制符),將一個類聲明為公共類,它可以被任何對象訪問,一個程序的主類必須是公共類。
  • default(訪問控制符),類只對包內可見,包外不可見。
  • abstract(非訪問控制符),將一個類聲明為抽象類,抽象類不能用來實例化對象,聲明抽象類的唯一目的是為了將來對該類進行擴充,抽象類可以包含抽象方法和非抽象方法。。
  • final(非訪問控制符),將一個類生命為最終(即非繼承類),表示它不能被其他類繼承。

註意:
1.protected 和 private 不能修飾外部類,是因為外部類放在包中,只有兩種可能,包可見和包不可見。
2.final 和 abstract不能同時修飾外部類,因為該類要麽能被繼承要麽不能被繼承,二者只能選其一。
3.不能用static修飾,因為類加載後才會加載靜態成員變量。所以不能用static修飾類和接口,因為類還沒加載,無法使用static關鍵字。

內部類修飾符

內部類與成員變量地位一直,所以可以public,protected、default和private,同時還可以用static修飾,表示嵌套內部類,不用實例化外部類,即可調用。

方法修飾符

  1. public(公共控制符),包外包內都可以調用該方法。
  2. protected(保護訪問控制符)指定該方法可以被它的類和子類進行訪問。具體細節可參考:http://blog.csdn.net/dawn_after_dark/article/details/74453915
  3. default(默認權限),指定該方法只對同包可見,對不同包(含不同包的子類)不可見。
  4. private(私有控制符)指定此方法只能有自己類等方法訪問,其他的類不能訪問(包括子類),非常嚴格的控制。
  5. final ,指定方法已完備,不能再進行繼承擴充。
  6. static,指定不需要實例化就可以激活的一個方法,即在內存中只有一份,通過類名即可調用。
  7. synchronize,同步修飾符,在多個線程中,該修飾符用於在運行前,對它所屬的方法加鎖,以防止其他線程的訪問,運行結束後解鎖。
  8. native,本地修飾符。指定此方法的方法體是用其他語言在程序外部編寫的。
  9. abstract ,抽象方法是一種沒有任何實現的方法,該方法的的具體實現由子類提供。抽象方法不能被聲明成 final 和 static。 任何繼承抽象類的子類必須實現父類的所有抽象方法,除非該子類也是抽象類。 如果一個類包含若幹個抽象方法,那麽該類必須聲明為抽象類。抽象類可以不包含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的聲明以分號結尾,例如:public abstract sample();。

成員變量修飾符


  • public(公共訪問控制符),指定該變量為公共的,它可以被任何對象的方法訪問。
  • protected(保護訪問控制符)指定該變量可以別被自己的類和子類訪問。在子類中可以覆蓋此變量。
  • default(默認權限),指定該變量只對同包可見,對不同包(含不同包的子類)不可見。
  • private(私有訪問控制符)指定該變量只允許自己的類的方法訪問,其他任何類(包括子類)中的方法均不能訪問。
  • final,最終修飾符,指定此變量的值不能變。
  • static(靜態修飾符)指定變量被所有對象共享,即所有實例都可以使用該變量。變量屬於這個類。
  • transient(過度修飾符)指定該變量是系統保留,暫無特別作用的臨時性變量。不持久化。
  • volatile(易失修飾符)指定該變量可以同時被幾個線程控制和修改,保證兩個不同的線程總是看到某個成員變量的同一個值。

final 和 static 經常一起使用來創建常量。

局部變量修飾符

only final is permitted。
為什麽不能賦予權限修飾符?
因為局部變量的生命周期為一個方法的調用期間,所以沒必要為其設置權限訪問字段,既然你都能訪問到這個方法,所以就沒必要再為其方法內變量賦予訪問權限,因為該變量在方法調用期間已經被加載進了虛擬機棧,換句話說就是肯定能被當前線程訪問到,所以設置沒意義。
為什麽不能用static修飾
我們都知道靜態變量在方法之前先加載的,所以如果在方法內設置靜態變量,可想而知,方法都沒加載,你能加載成功方法內的靜態變量?

接口

接口修飾符

接口修飾符只能用public、default和abstract。
不能用final、static修飾。

接口默認修飾為abstract。

接口中方法修飾符

only public & abstract are permitted 。
意思只能用 public abstract修飾,當然如果你什麽都不寫,默認就是public abstract。
註意:在Java1.8之後,接口允許定義static 靜態方法了!所以也可以用static來修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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