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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與物件,結構的區別

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是對某一類事物的抽象。舉一個例子,可以把人類看作一個類,這個類的共性有:第一、站立行走,第二、有一個很發達的大腦,上面這兩點都是靜態的,描述的是客觀的屬性(attributes)。人類還需要吃飯、需要睡覺,上面這兩點都是動態的行為,即方法(methods)。類可以包含函式,函式在類中就是動態的行為,即方法。

物件就是類的例項化,人類是一個類,而每一個人就是人類的例項化,即每一個人就是一個物件,物件具有類的屬性及方法(每個人都站立行走、有一個發達的大腦,並且需要吃飯睡覺)。


結構體(struct)是由一系列具有相同型別或不同型別的資料構成的資料集合,叫做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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