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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內向交貨詳解 Details on SAP inbound delivery

內向交貨單inbound delivery note---- VL31N/VL32N/VL33N
 
內向交貨單:如果是採購那邊的交貨的話,一種是可以根據採購訂單進行收貨;一種是可以根據內向交貨單進行交貨;這種交貨單的好處就是輸單員在做收貨過帳的時候,可以一目瞭然知道該收多少貨,也可以根據這張內向交貨單進行裝車送貨,即先裝好車,然後再打內向交貨單,這樣保持一車貨與單據上的數量相一致,減少了許多工作上不必浪費的時間。  


1.1 內向交貨單(Inbound Delivery)的刪除
我們知道依照下述流程建立內向交貨單,同時參照該單據所參照PO明細行存在收貨的話,則該內向交貨單無法刪除。 訂單->內向交貨單->收貨 但如果換一種流程呢? 訂單->收貨->內向交貨單
出現上述流程的情況基本為誤操作(在建立內向交貨單的時輸錯PO號碼)。按照正常的邏輯去想,內向交貨單在PO收貨之後才被建立,雖然對PO Details會有更新,但它跟該筆收貨不存在什麼關聯,應該可以刪掉。
但不幸的是,如果不取消入庫,這個內向交貨單是刪不掉的。 
在這一塊R/3似乎只對相關聯的操作是否存在做Check,至於這些相關操作發生的先後順序R/3好像不管。 
一個小問題,但發生了也挺煩的。你也許不得不把一筆09年的庫存變成10年的,很有可能該物料現在庫存為0(或者小於想要取消的入庫數量),想要取消之前的入庫還得561先加庫存,碰巧你沒有使用561的許可權。。。 
最近想使用內向交貨功能,根據SAP標準教材,如果採購訂單建立了內向交貨後就必須參考內向交貨進行收貨,不能參考採購訂單收貨了,可是在後臺看不到哪兒能夠實現這個控制功能。   最佳答案 沒有這個說法吧?
在採購訂單中根據order confirmation,可以要求需要確認後才能收貨,這個確認可以是直接在採購訂單的confirmation 這個頁籤中輸入確認的時間,也可以是要求你建立一張內向交貨單來確認。但是有了內向交貨單以後,你是參照採購訂單過賬,還是內向交貨單過賬都可以的。
另外,先直接參照採購訂單作收貨,但是要求有內向交貨單,可以點一個按鈕(忘記名稱了,可以自己多點點看),然後就需要在內向交貨單這個地方去過賬 

1.2 內向交貨與外向交貨的差別 
外向交貨(outbound delivery)是用在顧客與企業之間的交貨單,而內向交貨(inbound delivery)則是用在供應商與企業之間的交貨單;換言之,外向交貨多用於SD 模組,而內向交貨單則用於MM模組。 
 
有一個概念必須強調:判斷一個交貨單到底是出埠還是入埠,其唯一的依據是看交貨當事人主體的對應關係,而不是貨物的流向,否則顧客退貨交貨單(customer return delivery note,單據型別LR)也斷然不會通過 create outbound delivery VL01N來建立。至於供應商退貨交貨單(Return delivery to vendor,單據型別RLL),也只能是inbound delivery範疇。 
 
1) 外向交貨既可以是a)企業交貨給顧客,常見交貨單據型別LF;也可以是b)顧客退貨給企業, 常見交貨單據型別LR。只要是發生在企業與顧客之間的交貨,無論貨物流向是“流進”還是“流出”,都是外向交貨; 
2) 內向交貨即可以是a)供應商交貨給企業,常見MIGO 101收貨或者建立內向交貨單據EL;也可以是b)企業向供應商退貨,單據型別RLL(似乎RL也可用)。只要是發生在企業與供應商之間的交貨,無論貨物流向是“流進”還是“流出”,都是內向交貨。
 
“同一家公司可以是企業的供應商也可以是客戶”,在SAP系統中得有所體現,假入這家公司在系統中同時存在供應商號碼M和售達方號碼S,那麼在供應商主資料的檢視Control的欄位 customer中必須填入S,同時在售達方主資料的檢視Control data的欄位Vendor中也必須填入M。 要不然,RLL交貨單是無論如何不可以被建立的。 

1.3 存在內向交貨的基本流程 
1、ME21N建立採購訂單,在確認TAB內選0004 內向發貨; 

2、VL31N,內向交貨,選採購訂單進行收貨; 

3、MIGO收貨時選內向交貨單;

4、MIRO發票校驗或MIR7預製發票,MIR4發票過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