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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行性與經濟可行性的資料收集與分析

風乎舞雩:20160401098釣叟:20160401108

 

一、法律可行性:

(1)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一章第三條第八款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八)計算機軟體。第二十條,作者的署   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

  據《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章第十四條規定,軟體著作權自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產生。自然人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自然人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截止於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軟體是合作開發的,截止於最後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後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軟體著作權,保護期為50年,截止於軟體首次發表後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軟體自開發完成之日起50年內未發表的,本條例不再保護。 

(2)使用正版軟體進行設計和開發。

(3)所有技術資料都由提出方保管。

(4)與使用者簽訂合同,明確違約責任劃分。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章第十一條——接受他人委託開發的軟體,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書面合同約定;無書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確約定的,其著作權由受託人享有。

 

經濟可行性:

1.支出

(1)企業單位工資管理系統開發費用和該系統伺服器置辦費

(2)系統維護費和人工管理費。

2.收益

(1)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減少公司財務部失誤,降低公司損失

(2)實時發放員工工資及五險一金,提升員工積極性和公司凝聚力。

(3)人性化和科技化提高公司逼格,提升公司知名度,使上市融資是更具說服力。

3.分析

  企業單位工資管理系統對於大中型企業的管理很有必要,但我想這類企業現在大多是有一套完整的管理系統,工資管理系統也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對於小型企業,此係統是具有一定需求的,但是也不是必要,由企業高層自己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