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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師講區塊鏈之分散式賬本概念

區塊鏈1.0時代是以比特幣 、萊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貨幣,具有支付、流通等貨幣職能。

2008年末,中本聰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文中首次提到了“blockchain”這個概念。簡單說就是對區塊形式的資料進行雜湊加密並加上時間戳,然後將雜湊廣播出去,使其公開透明而且不可篡改,這解決了電子現金的安全問題。

隨著中本聰的第一批比特幣被挖出來,區塊鏈1.0時代也開啟了,可以簡單理解為區塊鏈1.0時代和比特幣、萊特幣這些老牌數字貨幣掛鉤。1.0時代做的不多,但是把區塊鏈帶入到了現實社會中,這就足夠了。

最有名的莫過於八年前,一位名叫Laszlo Hanyecz的程式設計師用1萬枚比特幣購買了兩個披薩。這被廣泛認為是用比特幣進行的首筆交易,也是幣圈經久不衰的的笑話之一,很多幣友將這一天稱為“比特幣披薩日”。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次的行為將電腦中挖的那些虛擬貨幣與現實中的實物聯絡起來,這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因此是無價的。

區塊鏈技術脫胎於比特幣,在區塊鏈1.0時代提煉出的四大理念

1.分散式賬本

2.價值轉移

3.信用成本

4.技術創新

首先來看分散式賬本,分散式賬本技術是用於構建可複製和共享賬本記錄系統的協議。該系統可以用於記錄大量的事項,諸如資產所有權、資產轉讓交易和合同協議。雖然其賬本功能類似於傳統的基於紙張或基於 電子的賬本系統,但其功能更加先進。因為它提供了一種構建安全記錄系統的新方法,為利益相 關者提供更多透明度,並鼓勵成員共同協作增強透明度。

分散式賬本技術隨著比特幣的流行而受到關注。比特幣是分散式賬本技術最知名的應用之一,最 早由匿名為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推出。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資產,使用者利用P2P支付系 統可以直接進行交易,不再需要一箇中心化的控制和管理系統。所有交易都需要由網路節點進行 驗證,並記錄在全球級的分散式資料庫中。

在傳統上,支付業務需要作為中介(例如銀行或清算中心)的中心化管理機構來證明付款人或付 款銀行具有足夠的錢,以及處理貨幣及其在不同帳戶之間的轉讓。與這些常規交易不同,比特幣 將分散式賬本技術的維護責任分配給整個網路。只要驗證節點能驗證交易並將其釋出到帳本,每 次交易都將被新增到分散式資料庫,並使其狀態顯示為已驗證。因此,不需要中心化的機構來管 理、控制或授權參與者之間的交易。

與傳統的賬本系統不同,“分散式賬本”系統由該系統的所有參與者而不是由一箇中心方(例如銀 行或清算中心)進行維護。每個參與者都是分散式賬本系統的“節點”。從部分上來說,節點是單 個參與者的計算機,每個節點包含一組完整的交易記錄。從全域性來說,節點參與建立和維護分佈 式賬本。由於在每個節點中(而不是由某一方集中控制和管理)都能夠維護和開發相同賬本 的“本地”副本,因此該系統被稱為“分散式”賬本系統。

概念很好理解,所有參與記賬的人,人手一個賬本,人人都有權在這個賬本上進行記錄,基於區塊鏈中的共識機制,且能互相驗證真假。

這裡不得不提《圖說區塊鏈》P11 裡所說的區塊鏈技術防止做假賬問題,

以下為原文提煉:

到了19世紀之後,資訊科技爆炸式發展,企業經營者和所有者往往可能不是同一個人,企業所有者常常會聘請職業經理人幫他管理這個公司,但是他怕經營者對公司賬面進行篡改,削減了自己的收益,所以僱傭一個第三方協會認證的會計負責記賬。但是這樣也不能完全保證事務所和公司勾結做假賬。區塊鏈技術貌似給了這個問題一個解決方案:

運用分散式共享的賬本

作者丟擲了區塊鏈共享賬本的三個特點:

1.可以無限增加的巨型賬本,每個區塊鏈都可以被視作是這個賬本的一頁,每增加一個區塊,賬本就增加一頁,這一頁中可能會包含一條或多條記錄資訊;
2.加密且有序的賬本,賬目資訊會被打包成一個區塊鏈加密,同時蓋上時間戳,一個個區塊按時間順序連結形成一個總賬本;
3.去中心化的賬本。這個賬本由網內使用者共同維護,它是去了中心化的;

可是單靠一個分散式共享的賬本就能防止做假賬了嗎?

企業賬務必須真實,這是每一個會計從業者必備的職業道德。但是少數企業以做假賬等手段尋求利潤最大化,性質是相當惡劣的!增加利潤讓公司看起來好極啦;減少利潤讓公司老闆少繳稅,萌萌噠~~真是這樣嗎?如果你這樣做了,輕者罰款、重者恐有牢獄之災!下面參考21種做假賬常用的手段:

一、成本費用互化

定義:將屬於成本專案的支出賬務處理變為費用以達到當期稅前扣除的目的,或將屬於費用專案的支出成本化以達到控制稅前扣除比例及誇大當期利潤的目的。

舉例:如某企業將應計入“管理費用”賬戶的無形資產攤銷計入了“製造費用”賬戶,月末分配製造費用時,將其計入了“生產成本”賬戶,這樣就造成少計期間費用,虛增利潤的結果。

二、費用資本(產)互化

定義:將屬於費用專案的賬務處理變為資產,從折舊中遞延稅前扣除。或將屬於資產類科目的支出直接確認費用,當期稅前扣除。

舉例:如某企業新建廠房,確認為固定資產,投入使用之後的費用本應計入當期損益,但卻計入初始成本計提折舊。

三、費用名目轉化

定義:將部分稅前扣除有比率限制的費用超額部分轉變為其他限制較寬鬆的或沒限制的費用名目入賬,以達到全額稅前扣除的目的或減少相關稅費等目的。

舉例:如某企業工會經費扣除額度已超過限制比例,於是將其計入職工福利費扣除。

四、費用預提/遞延/選擇性分攤

定義:為控制當期稅前利潤大小,預提費用,以推遲納稅;或為其他目的(如股權轉讓價,當期業績)誇大當期利潤選擇遞延確認。或為選擇性的將費用分攤。

舉例:如在各費用支出專案上分攤比例進行調節,人為調整各期應該專案造成的稅費(如調節土地增值稅)。

五、成本名目轉化

定義:將屬於本期可結轉成本的專案轉變為其他不能結轉成本的專案,或反行之。

舉例:如某企業將直接人工、直接材料與銷售費用、管理費用混淆。

六、成本提前&推遲確認/選擇性分攤

定義:將本期結轉成本時多結轉,或本期少結轉,下期補齊,或選擇成本分攤方法達到上述2個目的。

舉例:如跨會計年度期間不據實結轉成本, 人為調整當期損益。

七、收入提前&推遲確認/選擇性分攤

定義:將本期結轉收入多結轉或少結轉,下期補齊,或選擇收入分攤方法達到上述2個目的。

舉例:如跨會計年度期間不據實結轉收入,人為調整當期損益。

八、收入名目轉化

定義:將收入總額在多種收入專案間進行調節。

舉例:如把主營收入變為其他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以達到控制流轉稅或突出主業業績的目的。

九、收入負債化/支出資產化

定義:企業會計制度規定,“其他應付款”科目屬於流動負債,通常在一個營業週期內償還,但由於其他應付款業務複雜,有的企業將其作為逃避納稅的工具。

舉例:將收入長期掛賬為其他應付款,造成借款經營的假象,達到推遲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或將支出長期掛賬為其他應收款;將超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額度的費用(業務招待費、廣告費等)虛做借款,使企業費用虛減,影響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十、收入、成本、費用虛增/減

定義:人為虛增或虛減收入、成本、費用,造成進行差錯調整的依據,達到納稅期拖延或其他目的。

舉例:如報銷虛假費用票據、人為捏造增加銷售成本等。

十一、轉移定價

定義:在經濟活動中,不按照公予價格,而是根據企業間的共同利益而進行產品定價,以達到少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

舉例:如將虧損企業的產品高價銷售給盈利企業,以達到關聯企業整體稅負最小化的目的。

十二、資產、負債名目轉化

如將固定資產中的資產類別名目轉變,改變其折舊年限;將應收賬款掛其他應收款,或預收賬款掛其他應付款等手法避稅。

十三、虛假交易法

如以不存在的交易合同入賬,造成資金流出,增加本期費用,達到減少所得稅的目的。

十四、費用直抵收入法

在確認收入時,以虛假髮票入賬(如廣告費、業務招待費),將虛假費用稅前扣除,達到減少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的目的。

十五、重組轉讓法

利用股權轉讓、資產轉讓、債務重組等進行資金或收入轉移達到避稅的目的。如將公司的資金轉移,達到破產賴賬等目的。

十六、私人費用公司化

定義:將私人的費用轉變為公司的費用,既達到降低私人收入個稅應納稅額的目的,又達到增加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費用的目的。

舉例:將個人車油費在公司處理,將個人房租費在公司處理。

十七、收入/成本/費用轉移法

定義:分立合同,將收入、成本或費用轉移至其他公司或個人。

舉例:某工廠以自己的鋼材向某汽車製造廠進行投資,賬務處理為借:生產成本,貸:原材料,這樣一方面加大了產品成本,減少利潤,另一方面也隱瞞了投資收益。

十八、虛增/減流轉過程

定義:在流轉過程上下工夫,多一道流轉過程,收入額多一道,將可扣除費用的範圍增大。

舉例:將資產由公司借款給個人買下,再以公司租賃其個人資產的名義,無形增加租賃費用。

十九、利用金融工具法

定義:利用股票、期貨、外匯等金融工具進行難以控制未來價格的交易。

舉例:如某公司賣出股票時將價格控制在低水平,而當實際收入時,股票價格已上漲,卻仍然以低水平價格確認收入,避免部分流轉稅。

二十、集團化操作

定義:利用集團化操作,達到國家批准的部分集團化統一納稅公司的操作模式的目的。

舉例:如將集團內各公司的費用平衡分配,達到統籌納稅的目的。

二十一、其他

如將借款作為收到其他公司的定金處理,從而達到避免利息產生的稅金等目的。

綜上所述:做假賬不可取!按照我國《刑法》、《稅收徵收管理法》、《會計法》相關條例均有規定,做假賬輕則處以罰款,重則追究刑事責任呢。金稅三期上線後,一切有異常的資料將納入重點監控,所以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因此,合法經營才是王道! ‘】

用目前的區塊鏈技術想到達到防止做假賬的目的,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我們來看看區塊鏈中分散式賬本的一些原理:

(1).賬本是如何更新的?

與傳統賬本類似,每當交易發生時,分散式賬本都會更新。然而,交易資訊是在節點之間(例 如,在兩個系統參與者之間)交換,並且被新增為新的賬本條目,而不是重寫之前的記錄(如在 傳統分類帳中)。

在沒有可信任中心方的情況下,更新分散式賬本的過程依賴於關於新增到賬本的所有新資訊的節 點之間實現共識(或“分散式共識”)的過程。實現“分散式共識”又要求發生兩個重要的過程:對 每項交易的驗證,以及將驗證結果在分散式賬本的所有其他節點進行“廣播”。

“驗證” - 節點共同確定交易區塊中的新條目是否有效,以及交易區塊是否可以被允許進 入賬本。 具體來說,參與者(節點)需要對區塊中的每項交易進行驗證,以確保其內 容是合法的。例如,必須對交易中發件人是否為正在售出資產的真正所有者進行驗證。 對於包含合同執行指令的交易,驗證節點還將執行已由共識機制接收和確認的指令。

“廣播和共識” - 這是使驗證節點能夠在分散式分類帳中實現與新條目的一致的過程,它 在驗證節點已經驗證一個或多個交易並啟動將它們新增到賬本的程式時開始。 驗證節 點首先向其他驗證節點廣播關於新區塊的資訊。 其他驗證節點也可以驗證相同的集合 或不同的交易集合,但是共識機制允許它們在其本身之間進行通訊並且商定要新增到賬本的公共驗證交易集合。

(2).挖礦— 在驗證過程中重要而又高消耗的任務如上所述,需要以分散式賬本的“開放”形式實現分散式的一致性,即任何人都可以將交易新增到

賬本里,並且沒有人可以要求其作為中心信任機構對賬本進行控制(通常稱為 “無中心分散式賬 本”或“去中心分散式賬本”)。

實現上述目的的一條重要的途徑是進行“工作證明挖掘”。該過程涉及所有驗證節點,需要消耗大 量的電腦運算能力。用以解決計算問題的第一個節點,也有助於建立一個交易區塊。

然而,“挖礦”過程至少面臨兩個問題:

首先,挖礦過程需要消耗大量計算資源來執行計算。因此,參與者需要制定激勵措施作 為對參與挖礦活動以及最終維護賬本所需的資源的投資。(以比特幣為例,解決演算法 問題(並因此成功建立一個交易區塊)的第一個節點的獎勵是一定數量的比特幣的。)

第二,挖礦過程通常需要時間解決複雜的問題。當驗證節點對已驗證的一組交易進行計 算並試圖將它們新增到區塊時,不能同時對另一組新交易進行處理並將其加入到另一 個新區塊中。從這個角度說,挖掘過程會減慢交易處理速度。

(3) 用中心第三方塑造分散式賬本針對在無中心賬本挖礦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已經開發了另一種型別的分散式賬本。

通常被稱為“有中心的”賬本或“私有賬本”可以由中心信任方或者聯盟群體參與者擁有、控制和管 理。只有被信任或已被審查的參與者才能對有中心的賬本進行控制和維護。與賬本相同的分散式 副本由所有參與者儲存。經註冊或授權的參與者對賬本共享有更強的控制力,可以跟蹤資產所有 權、機密文件的移動、清算狀態及其他交易的行業級記錄系統。

有中心的賬本與無中心的賬本相比,一個重要優勢在於,驗證過程不涉及計算密集的挖掘過程, 不需要消耗大量的電能和計算資源。驗證節點只需簡單地檢查交易是否有效,而不需要執行挖掘 任務。這意味著賬本的更新方式更快且更節能。如果只有受信任的參與者享有賬本管理許可權,且 能夠減少勞動力需求和減少重複,有中心的分散式賬本受到網路攻擊、出現安全漏洞的風險及操 作成本(例如,需要較少的計算資源)也會較低。

 

基於傳統中心化資料庫或系統中的交易

為了更好地理解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的特性,我們接下來將會對該技術網路處理房產交易(包括 交易之後的產權變更)的潛在應用進行一些解釋,包括隨後的財產權利變更。

假設愛麗絲以1千萬港元的價格將一個公寓賣給鮑勃。發生產權變更的關鍵事件如下:在簽訂買 賣協議後,鮑勃從B銀行獲得抵押貸款。B銀行然後在約定日期代表鮑勃將資金轉移到A銀行 。 此後,該房產的所有權變更便會提交至土地註冊處進行註冊。

現實生活的例子會涉及更多的當事人,例如需要一名鑑定人在鮑勃獲得抵押貸款之前,向B銀行 提供房產價值評估,以及需要一名律師處理所有法律檔案。

因此,上述例子只是一個簡單但典型的產權交易,其基於對可靠的中心管理機構的信任,特別是 政府部門向我們保證財產的合法所有權已被轉讓,而銀行則確認我們的資金已經轉移到指定帳 戶。

分散式賬本技術提供了一種透明和共識機制來作為建立信任的一種替代方式,參與者通過參與合 作共識過程來構建分散式賬本,並記錄和驗證賬本中的每個條目。

如何在分散式賬本中完成交易工作?

現在,有關該房產的交易資料及其他有關資料被土地註冊處全部儲存在常規的中心化的資料庫 中,可以由不同方(例如,愛麗絲,鮑勃和銀行)付費訪問。

將來,該過程可能在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中發生,該技術網路旨在跟蹤資產所有權權屬,並且該 技術網路會儲存關於該公寓的交易資料和其他相關資訊。

為了保持簡單,我們假設使用有中心的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因為只有有限的受信任參與者能加 入這樣的網路(例如土地註冊處和銀行)。在這樣的網路中,這些參與者將成為節點。

A銀行(作為節點)將建立一項包含一組資訊(例如,愛麗絲和鮑勃的個人詳細資訊、交易日 期、地址和房產價格)的交易記錄以及賣方的數字簽名 (簽署電子記錄時需要)。

數字簽名對於交易至關重要。它是一種用於證明交易中發件人的真實性和資訊的完整性這兩個核

心要素的數學方案。這裡使用的技術是非對稱加密技術,其提供用於建立和傳送交易所需的安全 級別。 

交易廣播和網路節點驗證

A銀行向所有其他節點(即土地註冊處和其他參與銀行)廣播交易(附有簽名),使得交易可以 由它們中的任何一個進行驗證。

由於每個節點擁有一組完整的關於房產的歷史交易資料記錄賬本的本地副本,所以節點能夠查 看其自己的鏈和對檢查交易的有效性(即確定愛麗絲真正擁有房產所有權)的歷史進行記錄。

 

 

當該特定事務由DLT網路的節點驗證時,很可能會有其他交易同時發生。例如,Cathy可能從 David購買房產,並通過C銀行向D銀行結算付款。

然後節點將所有尚未記錄的包括由愛麗絲達成的交易在內的新建立的交易分組到有中心的賬 本,並將這些交易編譯為“交易區塊”。

 

新交易區塊

一旦交易區塊已由驗證節點編譯,則驗證節點就會將該交易區塊廣播到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內的 所有其它節點。其他驗證節點也可以對相同的一組或不同的一組交易進行驗證,並且共識過程允 許它們在其自身之間進行通訊,並且對要新增到賬本的一組公共驗證交易達成共識。 然後,依此類推。

現金付款的結算

付款怎麼辦? 這取決於分佈賬本絡技術網路的設計。

由於分佈賬本絡技術網路只是一個包含資料記錄的分散式賬本系統,因此不會轉讓任何實際資 產,只有新的記錄或條目不斷被新增到分散式賬本系統網路。因此,可以在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 之外(即,通過單獨的支付系統)或通過相同的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來結算用於財產交易的款 項。在後一種情況下,支付過程將被記錄為參與者之間的數字貨幣活動。換句話說,產權轉讓和 相關付款行為理論上可以在“交付與付款”的基礎上實時完成。

分散式賬本技術的防篡改性

眾所周知的分散式賬本系統的防篡改性有助於在參與者之間建立關於系統完整性的信任。其防篡 改性通過兩個元素實現:驗證系統和加密技術。

從概念上講,分散式賬本技術是區塊組成的鏈。每個區塊包含一組稱為交易的條目。通過驗證節 點將新條目收集到新區塊中,然後將新區塊新增到鏈中。當收集更多的新條目時,建立更多的區 塊,鏈的長度也會隨之增長。

分散式賬本技術可以保證這個鏈被篡改的難度會很大。圖謀不軌者若試圖對鏈做任何修改,都需 要提供證實修改真實性的證據。而生成這樣的證明需要執行冗長的加密操作,並要付出高昂的成 本。此外,捏造的證據很容易被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內的其他驗證節點檢測出來。

鏈中的區塊通過使用雜湊函式構建的連結連線在一起。區塊的連結與其內容整體相關。任何試圖 改變鏈中區塊內容的做法都會導致其雜湊連結的值發生變化。這就打破鏈的整體性,剩餘的鏈比 原來的短得多。這種情況很容易被其他參與者立即檢測到,其他參與者將永遠拒絕改變這些鏈並 繼續使用原始鏈。

雜湊函式是一種單向數學函式,將資料轉換為稱為雜湊的一系列隨機字元。對資料的改變,無論 多麼微小,都會大幅度地改變雜湊。 此時再想從雜湊中匯出原始資料已經不可能了。

分散式賬本技術的不可更改性和透明性

分散式賬本系統是透明的,因為所有交易都是公開的、可追蹤的,並永久儲存在分散式賬本技術 網路中。雖然私有的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可以對交易新增訪問限制,但是它保留了對利益相關者 對其公共交易具有公共訪問許可權的特徵。

當任何人開始在分散式賬本技術系統上交易時,所有的交易歷史開始被記錄在系統中。這種歷史 是永久記錄、不可改變的,並且可供公眾或利益相關者訪問。這種高透明度和高可靠性是建立對 網路完整性的信任的重要因素。

智慧合約

隨著技術的發展,“智慧合約”逐步出現,為分散式賬本技術增加了更多的應用領域。參與者被允 許寫入自行起草的協議(即智慧合約),並將其嵌入到分散式賬本技術網路的記錄中。此類合同 是以計算機程式碼開發的,使分散式賬本技術能夠在嚴格遵守合同條款的情況下自動執行。可以將 觸發事件設計和構建到智慧合約中,以在發生指定事件或接收到某些資料時啟用某些行為。典型 的示例就是在到達指定日期時觸發支付。

這項研究確定了一些可能的子用例的概念驗證工作,智慧合同概念將包括在這些子用例中,以幫 助我們更好地瞭解智慧合同的潛力。參考:《香港金融管理局 分散式記賬白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