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的組織形式、類與物件、
阿新 • • 發佈:2018-12-15
Java程式的組織形式
Java程式需要把程式碼以類的形式組織起來,然後被Java編譯器編譯,再被JVM執行。Java程式是以類的結構為基礎的。
- Java程式的基本要素
- 識別符號 識別符號命名規範
- 關鍵字(保留字) 關鍵字(保留字)具有專門的意義和用途,不能作為使用者自定義識別符號。
- 註釋 //註釋本行 /*註釋區間*/ /***文件註釋*/ 文件註釋可以寫入HTML說明文件。
Java程式的基本結構
Java程式的結構以類為基礎,一個Java檔案的原始檔中可包含多個類,但是這個類中只能有一個公共類,並且該公共類的命名與源程式的檔名完全一致(所以檔名稱同類名稱一樣不能以數字開頭且符合命名原則)。 定義類的格式 訪問許可權修飾符 狀態修飾符 類名稱{ } 注意:當前學習階段,類的訪問許可權修飾符只能是public或者預設修飾符 訪問許可權修飾符也可以修飾類的成員變臉和類的方法變數
- 許可權修飾符及其作用 訪問許可權修飾符作用是說明宣告的內容(類、類的成員變數、類的方法變數)的訪問許可權。合理使用訪問修飾符可以降低類的耦合度。
訪問許可權修飾符 | 含義 | 作用 |
---|---|---|
public | 公有的 | 在所有包下均可使用(前提是要import導包) |
private | 私有的 | 僅在本類中可以使用,任何其他類都不能使用 |
protected | 受保護的 | 在本包下可以使用,也可以在被繼承的子類中使用,其他包下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