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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中new的本質

通過 創建 script win 運算 我們 tool javascrip this

我們先來看個實例

function Me(name,age,job){
  this.name = name;
  this.age = age;
  this.job = job;
}

  

請問這以下兩種實例化對象方式有什麽區別呢?

var mefun1 = new Me(‘fei‘,‘20‘,‘it‘);
var mefun2 = Me(‘fei‘,‘20‘,‘it‘);

  

簡單的說

第一種是構造函數式,即通過new運算符調用構造函數Function來創建函數
第二種不是實例化,只是調用函數把返回值賦給變量。

再擴展下

用 var anObject = new aFunction() 形式創建對象的過程實際上可以分為三步:

第一步是建立一個新對象;

第二步將該對象內置的原型對象設置為構造函數prototype引用的那個原型對象;

第三步就是將該對象作為this參數調用構造函數,完成成員設置等初始化工作。

JavaScript 中並沒有真正的類,但JavaScript 中有構造函數和new 運算符。構造函數用來給實例對象初始化屬性和值。任何JavaScript 函數都可以用做構造函數,構造函數必須使用new 運算符作為前綴來創建新的實例。

new 運算符改變了函數的執行上下文,同時改變了return 語句的行為。實際上,使用new和構造函數很類似於傳統的實現了類的語言:

// 實例化一個Me
var alice = new Me(‘alice‘, 18, ‘Coder‘);
// 檢查這個實例
assert( alice instanceof Me );

  

構造函數的命名通常使用駝峰命名法,首字母大寫,以此和普通的函數區分開來,這是
一種習慣用法。

// 不要這麽做!
Me(‘alice‘, 18, ‘Coder‘); //=> undefined 

這個函數只會返回undefined,並且執行上下文是window(全局)對象,無意間創建了3個全局變量name,age,job。調用構造函數時不要丟掉new 關鍵字。

當使用new 關鍵字來調用構造函數時,執行上下文從全局對象(window)變成一個空的上下文,這個上下文代表了新生成的實例。因此,this 關鍵字指向當前創建的實例。盡管理解起來有些繞,實際上其他語言內置類機制的實現也是如此。

默認情況下,如果你的構造函數中沒有返回任何內容,就會返回this——當前的上下文。

要不然就返回任意非原始類型的值.

以上所述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了,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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