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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C#程式的157個建議

《編寫高質量程式碼:改善C#程式的157個建議》

1:使用Framework4.0;
2:使用Release模式;
3:部分TIP由於簡單未給出原始碼;

目錄

前 言
第一部分 語言篇
第1章 基本語言要素 / 2
建議1:正確操作字串 / 2
建議2:使用預設轉型方法 / 6
建議3:區別對待強制轉型與as和is / 9
建議4:TryParse比Parse好 / 12
建議5:使用int?來確保值型別也可以為null / 15
建議6:區別readonly和const的使用方法 / 16
建議7:將0值作為列舉的預設值 / 19
建議8:避免給列舉型別的元素提供顯式的值 / 20
建議9:習慣過載運算子 / 22
建議10:建立物件時需要考慮是否實現比較器 / 23
建議11:區別對待==和Equals / 27
建議12:重寫Equals時也要重寫GetHashCode / 29
建議13:為型別輸出格式化字串 / 32
建議14:正確實現淺拷貝和深拷貝 / 36
建議15:使用dynamic來簡化反射實現 / 40

第2章 集合和LINQ / 43
建議16:元素數量可變的情況下不應使用陣列 / 43
建議17:多數情況下使用foreach進行迴圈遍歷 / 45
建議18:foreach不能代替for / 51
建議19:使用更有效的物件和集合初始化 / 53
建議20:使用泛型集合代替非泛型集合 / 54
建議21:選擇正確的集合 / 57
建議22:確保集合的執行緒安全 / 61
建議23:避免將List作為自定義集合類的基類 / 64
建議24:迭代器應該是隻讀的 / 67
建議25:謹慎集合屬性的可寫操作 / 68
建議26:使用匿名型別儲存LINQ查詢結果 / 70
建議27:在查詢中使用Lambda表示式 / 73
建議28:理解延遲求值和主動求值之間的區別 / 75
建議29:區別LINQ查詢中的IEnumerable和IQueryable / 78
建議30:使用LINQ取代集合中的比較器和迭代器 / 80
建議31:在LINQ查詢中避免不必要的迭代 / 83

第3章 泛型、委託和事件 / 86
建議32:總是優先考慮泛型 / 86
建議33:避免在泛型型別中宣告靜態成員 / 88
建議34:為泛型引數設定約束 / 90
建議35:使用default為泛型型別變數指定初始值 / 92
建議36:使用FCL中的委託宣告 / 94
建議37:使用Lambda表示式代替方法和匿名方法 / 96
建議38:小心閉包中的陷阱 / 99
建議39:瞭解委託的實質 / 103
建議40:使用event關鍵字為委託施加保護 / 106
建議41:實現標準的事件模型 / 108
建議42:使用泛型引數相容泛型介面的不可變性 / 109
建議43:讓介面中的泛型引數支援協變 / 111
建議44:理解委託中的協變 / 112
建議45:為泛型型別引數指定逆變 / 114

第4章 資源管理和序列化 / 116
建議46:顯式釋放資源需繼承介面IDisposable / 116
建議47:即使提供了顯式釋放方法,也應該在終結器中提供隱式清理 / 119
建議48:Dispose方法應允許被多次呼叫 / 120
建議49:在Dispose模式中應提取一個受保護的虛方法 / 121
建議50:在Dispose模式中應區別對待託管資源和非託管資源 / 123
建議51:具有可釋放欄位的型別或擁有本機資源的型別應該是可釋放的 / 124
建議52:及時釋放資源 / 125
建議53:必要時應將不再使用的物件引用賦值為null / 127
建議54:為無用欄位標註不可序列化 / 131
建議55:利用定製特性減少可序列化的欄位 / 136
建議56:使用繼承ISerializable介面更靈活地控制序列化過程 / 137
建議57:實現ISerializable的子型別應負責父類的序列化 / 140

第5章 異常與自定義異常 / 144
建議58:用丟擲異常代替返回錯誤程式碼 / 144
建議59:不要在不恰當的場合下引發異常 / 147
建議60:重新引發異常時使用Inner Exception / 150
建議61:避免在finally內撰寫無效程式碼 / 151
建議62:避免巢狀異常 / 157
建議63:避免“吃掉”異常 / 160
建議64:為迴圈增加Tester-Doer模式而不是將try-catch置於迴圈內 / 161
建議65:總是處理未捕獲的異常 / 162
建議66:正確捕獲多執行緒中的異常 / 166
建議67:慎用自定義異常 / 168
建議68:從System.Exception或其他常見的基本異常中派生異常 / 170
建議69:應使用finally避免資源洩漏 / 172
建議70:避免在呼叫棧較低的位置記錄異常 / 175

第6章 非同步、多執行緒、任務和並行 / 177
建議71:區分非同步和多執行緒應用場景 / 177
建議72:線上程同步中使用訊號量 / 180
建議73:避免鎖定不恰當的同步物件 / 184
建議74:警惕執行緒的IsBackground / 188
建議75:警惕執行緒不會立即啟動 / 189
建議76:警惕執行緒的優先順序 / 191
建議77:正確停止執行緒 / 193
建議78:應避免執行緒數量過多 / 194
建議79:使用ThreadPool或BackgroundWorker代替Thread / 196
建議80:用Task代替ThreadPool / 198
建議81:使用Parallel簡化同步狀態下Task的使用 / 202
建議82:Parallel簡化但不等同於Task預設行為 / 204
建議83:小心Parallel中的陷阱 / 205
建議84:使用PLINQ / 208
建議85:Task中的異常處理 / 209
建議86:Parallel中的異常處理 / 214
建議87:區分WPF和WinForm的執行緒模型 / 216
建議88:並行並不總是速度更快 / 220
建議89:在並行方法體中謹慎使用鎖 / 222

第二部分 架構篇
第7章 成員設計 / 226
建議90:不要為抽象類提供公開的構造方法 / 226
建議91:可見欄位應該重構為屬性 / 226
建議92:謹慎將陣列或集合作為屬性 / 227
建議93:構造方法應初始化主要屬性和欄位 / 228
建議94:區別對待override和new / 229
建議95:避免在構造方法中呼叫虛成員 / 235
建議96:成員應優先考慮公開基型別或介面 / 236
建議97:優先考慮將基型別或介面作為引數傳遞 / 237
建議98:用params減少重複引數 / 237
建議99:重寫時不應使用子類引數 / 238
建議100:靜態方法和例項方法沒有區別 / 239
建議101:使用擴充套件方法,向現有型別“新增”方法 / 240

第8章 型別設計 / 243
建議102:區分介面和抽象類的應用場合 / 243
建議103:區分組合和繼承的應用場合 / 245
建議104:用多型代替條件語句 / 248
建議105:使用私有建構函式強化單例 / 251
建議106:為靜態類新增靜態建構函式 / 253
建議107:區分靜態類和單例 / 255
建議108:將型別標識為sealed / 255
建議109:謹慎使用巢狀類 / 256
建議110:用類來代替enum / 257
建議111:避免雙向耦合 / 260
建議112:將現實世界中的物件抽象為類,將可複用物件圈起來就是名稱空間 / 262

第9章 安全性設計 / 264
建議113:宣告變數前考慮最大值 / 264
建議114:MD5不再安全 / 265
建議115:通過HASH來驗證檔案是否被篡改 / 268
建議116:避免用非對稱演算法加密檔案 / 269
建議117:使用SSL確保通訊中的資料安全 / 273
建議118:使用SecureString儲存金鑰等機密字串 / 284
建議119:不要使用自己的加密演算法 / 289
建議120:為程式集指定強名稱 / 289
建議121:為應用程式設定執行許可權 / 291

第三部分 編碼規範及習慣
第10章 命名規範 / 296
建議122:以.為名稱空間命名 / 296
建議123:程式集不必與名稱空間同名 / 296
建議124:考慮在名稱空間中使用複數 / 297
建議125:避免用FCL的型別名稱命名自己的型別 / / 297
建議126:用名詞和名片語給型別命名 / 298
建議127:用形容片語給介面命名 / 299
建議128:考慮讓派生類的名字以基類名字作為字尾 / 300
建議129:泛型型別引數要以T作為字首 / 300
建議130:以複數命名列舉型別,以單數命名列舉元素 / 301
建議131:用PascalCasing命名公開元素 / 302
建議132:考慮用類名作為屬性名 / 302
建議133:用camelCasing命名私有欄位和區域性變數 / 303
建議134:有條件地使用字首 / 304
建議135: 考慮使用肯定性的短語命名布林屬性 / 305
建議136:優先使用字尾表示已有型別的新版本 / 306
建議137:委託和事件型別應新增上級字尾 / 307
建議138:事件和委託變數使用動詞或形容詞短語命名 / 308
建議139:事件處理器命名採用組合方式 / 309

第11章 程式碼整潔 / 311
建議140:使用預設的訪問修飾符 / 311
建議141:不知道該不該用大括號時,就用 / 312
建議142:總是提供有意義的命名 / 314
建議143:方法抽象級別應在同一層次 / 315
建議144:一個方法只做一件事 / 316
建議145:避免過長的方法和過長的類 / 317
建議146:只對外公佈必要的操作 / 318
建議147:重構多個相關屬性為一個類 / 319
建議148:不重複程式碼 / 320
建議149:使用表驅動法避免過長的if和switch分支 / 321
建議150:使用匿名方法、Lambda表示式代替方法 / 324
建議151:使用事件訪問器替換公開的事件成員變數 / 325
建議152:最少,甚至是不要註釋 / 326
建議153:若丟擲異常,則必須要註釋 / 326

第12章 規範開發行為 / 327
建議154:不要過度設計,在敏捷中體會重構的樂趣 / 327
建議155:隨生產程式碼一起提交單元測試程式碼 / 336
建議156:利用特性為應用程式提供多個版本 / 342
建議157:從寫第一個介面開始,就進行自動化測試 / 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