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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念:重寫和過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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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blogs.com/upcwanghaibo/p/6527354.html
https://blog.csdn.net/wintershii/article/details/80558739
方法過載是指同一個類中的多個方法具有相同的名字,但這些方法具有不同的引數列表,即引數的數量或引數型別不能完全相同

方法重寫是存在子父類之間的,子類定義的方法與父類中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字,相同的引數表和相同的返回型別
注:
(1)子類中不能重寫父類中的final方法
(2)子類中必須重寫父類中的abstract方法

過載(Overloading)
(1) 方法過載是讓類以統一的方式處理不同型別資料的一種手段。多個同名函式同時存在,具有不同的引數個數/型別。

過載Overloading是一個類中多型性的一種表現。

(2) Java的方法過載,就是在類中可以建立多個方法,它們具有相同的名字,但具有不同的引數和不同的定義。

呼叫方法時通過傳遞給它們的不同引數個數和引數型別來決定具體使用哪個方法, 這就是多型性。

(3) 過載的時候,方法名要一樣,但是引數型別和個數不一樣,返回值型別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無法以返回型別作為過載函式的區分標準。

重寫(Overriding)
(1) 父類與子類之間的多型性,對父類的函式進行重新定義。如果在子類中定義某方法與其父類有相同的名稱和引數,我們說該方法被重寫 (Overriding)。在Java中,子類可繼承父類中的方法,而不需要重新編寫相同的方法。

但有時子類並不想原封不動地繼承父類的方法,而是想作一定的修改,這就需要採用方法的重寫。

方法重寫又稱方法覆蓋。

(2)若子類中的方法與父類中的某一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返回型別和引數表,則新方法將覆蓋原有的方法。

如需父類中原有的方法,可使用super關鍵字,該關鍵字引用了當前類的父類。

(3)子類函式的訪問修飾許可權不能少於父類的;

多型性是面向物件程式設計的一種特性,和方法無關,
簡單說,就是同樣的一個方法能夠根據輸入資料的不同,做出不同的處理,即方法的過載——有不同的引數列表(靜態多型性)

而當子類繼承自父類的相同方法,輸入資料一樣,但要做出有別於父類的響應時,你就要覆蓋父類方法,即在子類中重寫該方法——相同引數,不同實現(動態多型性)
當上例中Father類speak()方法被private時,Son類不能重寫出Father類speak()方法,此時Son類speak()方法相當與在Son類中定義的一個speak()方法。

Father類speak()方法一但被final時,無論該方法被public,protected及預設所修飾時,Son類根本不能重寫Father類speak()方法,

Father類speak()方法被預設修飾時,只能在同一包中,被其子類被重寫,如果不在同一包則不能重寫。

Father類speak()方法被protoeted時,不僅在同一包中,被其子類被重寫,還可以不同包的子類重寫。

重寫方法的規則

1、引數列表必須完全與被重寫的方法相同,否則不能稱其為重寫而是過載。

2、返回的型別必須一直與被重寫的方法的返回型別相同,否則不能稱其為重寫而是過載。

3、訪問修飾符的限制一定要大於被重寫方法的訪問修飾符(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

4、重寫方法一定不能丟擲新的檢查異常或者比被重寫方法申明更加寬泛的檢查型異常。例如:

父類的一個方法申明瞭一個檢查異常IOException,在重寫這個方法是就不能丟擲Exception,只能丟擲IOException的子類異常,可以丟擲非檢查異常。

過載的規則

1、必須具有不同的引數列表;

2、可以有不責罵的返回型別,只要引數列表不同就可以了;

3、可以有不同的訪問修飾符;

4、可以丟擲不同的異常;

重寫與過載的區別在於

重寫多型性起作用,對呼叫被過載過的方法可以大大減少程式碼的輸入量,同一個方法名只要往裡面傳遞不同的引數就可以擁有不同的功能或返回值。

用好重寫和過載可以設計一個結構清晰而簡潔的類,可以說重寫和過載在編寫程式碼過程中的作用非同一般.

面試題:過載(Overload)和重寫(Override)的區別。過載的方法能否根據返回型別進行區分?
答:方法的過載和重寫都是實現多型的方式,區別在於前者實現的是編譯時的多型性,而後者實現的是執行時的多型性。過載發生在一個類中,同名的方法如果有不同的引數列表(引數型別不同、引數個數不同或者二者都不同)則視為過載;重寫發生在子類與父類之間,重寫要求子類被重寫方法與父類被重寫方法有相同的引數列表,有相容的返回型別,比父類被重寫方法更好訪問,不能比父類被重寫方法宣告更多的異常(里氏代換原則)。過載對返回型別沒有特殊的要求,不能根據返回型別進行區分。

Overload(過載)
(1) 過載Overload是一個類中多型性的一種表現。是編譯時的多型性。方法過載是讓類以統一的方式處理不同型別資料的一種手段。過載發生在一個類中,同名的方法如果有不同的引數列表(引數型別不同、引數個數不同或者二者都不同)則視為過載。
(2) Java的方法過載,就是在類中可以建立多個方法,它們具有相同的名字,但具有不同的引數列表。呼叫方法時通過傳遞給它們的不同引數個數和引數型別來決定具體使用哪個方法, 這就是多型性。
(3) 過載的時候,返回值型別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無法以返回型別作為過載函式的區分標準。
(4) 不能通過訪問許可權、返回型別、丟擲的異常進行過載;
(5) 方法的異常型別和數目不會對過載造成影響;

Override(重寫、覆蓋)
(1) 父類與子類之間的多型性,對父類的函式進行重新定義。是執行時的多樣性。如果在子類中定義某方法與其父類有相同的名稱和引數,我們說該方法被重寫 (Override)。在Java中,子類可繼承父類中的方法,而不需要重新編寫相同的方法。但有時子類並不想原封不動地繼承父類的方法,而是想作一定的修改,這就需要採用方法的重寫。方法重寫又稱方法覆蓋。
(2)若子類中的方法與父類中的某一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引數列表和相容的返回型別,則新方法將覆蓋原有的方法。如需父類中原有的方法,可使用super關鍵字,該關鍵字引用了當前類的父類。
(3)子類函式的訪問修飾許可權不能少於父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