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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設計師們,天天加班,真的有意義嗎?

「 IT 行業加班到底有沒有價值?」

現在 IT 行業加班是普遍現象,然而加班是否能夠加快工作進度呢?

  • 加班使人疲累,降低工作效率。

  • 加班不給工資,降低士氣。

  • 加班給福利,可能會有無效率的加班(賴著)。

某乎友據我所知,有不少 IT 公司是不加班的,然而他們的專案非常成功,反而不少公司的加班只是為了混福利。

在無法完成任務的情況下自願加班不僅不影響士氣,反而能提高效率。

裝逼俠的回答一年總有那麼幾天,東西是做不完的。週末回到家,腦子裡都還是工作上的東西,怎麼設計,怎麼解決,想的停不下來,索性給老婆請個假,拎著包去公司了。偌大的辦公室,就我一個人,安坐妥當,開聽可樂,敲起鍵盤。餓了,就到樓下的中國館子打包一份大盤雞。啃著雞肉,吸溜著麵條,看著log翻滾,爽得一塌糊塗。問題解決,關燈鎖門,哼著歌就回家了,心情大好。除了老婆,沒人知道我去加班了,公司不知道,老闆不知道,沒有表揚,也沒有加班費。這樣的加班有意義嗎?有!至少我爽了。問題解決了,進度趕上來了,我就不用擔心,不用焦慮了。這對我很有意義。但大部分人的加班並不是這樣。而是這樣老闆不走,經理不敢走;經理不走,小兵不敢走;大家都不走,你憑什麼走?

加班成了態度,成了文化,成了衡量表現的標準。

這樣的加班,只是討好,沒有意義。

對於說加班有價值的說法,你也絕對能找到反例,因為國內很多公司的加班方式確確實實,除了讓老闆看著你在努力幹活以外,沒有任何價值。比如經典的早 9 晚 9,實際上 6 點以後磕瓜子混晚飯上淘寶看微博比比皆是。如果你反駁我說你晚上 9 點還在努力工作,那你早上 9 點一定磕瓜子上淘寶和同事扯淡,或者中午吃了個巨長無比的中午飯。我在這個行業裡面工作了10年,從來沒有見到有人可以長時間集中精力 10 個小時,事實上,就算是非常好的開發人員,平均每天能集中精力工作的時間在 6 個小時左右,不信自己可以測算一下。某國外知乎大神理論:所有的原因都基於一點:軟體工程師需要整塊的時間。這個時間可能是 1 個小時,也可能是 3 個小時或者 5 個小時, 如果軟體工程師在這個時間塊中被打斷了,那麼重新恢復工作狀態的時間會非常久。

舉個例子,如果一個軟體工程師在解決一個問題需要 4 個小時,然後在這位同學工作了 2 個小時以後,突然老闆安排開一個會,可能就開了 10 分鐘,那麼這位同學重新開始工作的時候,可能需要再花半個小時,才能記起來之前工作的種種細節,然後才能繼續工作。所以表面上工程師只被耽誤了 10 分鐘,事實上,耽誤的時間是 40 分鐘甚至一個小時。

如果這個原理你理解的話,那麼加班到底有沒有價值的問題就非常好回答了。

假設一個工程師下午 4 點鐘突然發現瞭解決一個問題的辦法,不過很不幸的是,解決完這個問題需要 4 個小時。 那你是希望他上班上到5點然後第二天繼續來做呢,還是加班到 8 點,做完再回家?

當然是加班到 8 點,做完再回家, 而且不僅作為團隊 Leader 的你會這麼想,工程師自己也會傾向於這種方式。 畢竟他也知道, 做到一半,第二天再來,撿起來非常耗時間,麻煩,且沒有效率。只有這種形式的加班,才是有價值的,而且是有非常大的價值。只是你有沒有注意到,這種加班一定要和彈性工作制結合在一起,因為如果別人工作到8點你還是要求他第二天8點來上班,他很快就會 懶惰疲憊。所以, 軟體工程師開發中,加班的管理其實是和時間管理一起處理的。 說到底,是以任務為導向,制定 dead line 以後,然後工程師自主安排時間,然後儘量少去打擾他們, 愛加就加,不加就不加, 任務完成才是第一。說了那麼多,最後說一個挺有實踐意義的做法,如果你的專案很緊需要加班, 你又確實不理解彈性工作制是個啥,那就加班吧,給錢就好!好了!讓我們回到現實

加班有沒有價值取決於是否加班是由誰決定的。

如果是由公司決定的,那麼雖然不能說加班絕對沒有價值,至少是無法獲得和時間成比例的效率提升。

就是說,每天工作12小時無法獲得8小時的 1.5倍的產出。

無論讓員工加班是公司用威逼的方法,還是利誘的方法達成的,效果都好不到哪裡去。甚至會讓不少員工產生極大埋怨,想想平常人都是容易被環境影響,負能量聚集,後果是什麼?

但是如果加班時間是員工自己控制的,那麼效果就不一樣了。

自己心情好可以多工作一會兒

有個問題沒解決好很想知道到底怎麼回事就弄好了再下班

剛更新的版本擔心出問題就留下來觀察觀察

約了小夥伴們去打球、聚會、腐敗,下了班就走

這幾天有點累,早點回去睡覺

總之,在自己狀態好心情好的時候加加班,反之則按時下班,這樣的加班才效率高。

下班時間之後的公司,不會開會,不會有人找,也比較安靜,沒有了打擾,連網速都變快了,工作效率自然高。

解決方法:

“找需要你的工作,而不是你需要的工作”,很多人對此理論嗤之以鼻。

大家沒想明白,之所以被迫加班,就是因為你很需要這份工作,而工作並不很需要你,你不幹隨時有比你更需要這份工作的人來替代你。工作不需要你,你就沒有博弈的籌碼,不能控制自己的工作時間。

本文節選自小北的文章《寶寶 |: 天天加班, 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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