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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芳華》讀後感作文2500字

我眼中的《芳華》讀後感作文2500字:
讀完小說《芳華》,一直耿耿於懷的是,好人終究沒能得到好報,劉峰最終因為癌症去世,這樣悲劇的結尾令人唏噓不已。
好人劉峰以愛之名的表白加擁抱卻因林丁丁的一句“救命”而意外演變成了“觸控事件”,這簡單的兩個字以摧古拉朽之勢催毀了劉峰的一生。而曾經受惠於劉峰的文工團眾人們,因這一事件否定了劉峰之前的千好萬好,對劉峰更是無情的背叛和唾罵。
極度自卑、缺愛的何小曼以為逃離了那個視她為“拖油瓶”的“家”,等待她的將是溫暖有愛的新生,卻不曾想命運給予她的卻是歧視和嘲笑。
當她對命運不抱任何幻想時,竟陰差陽錯的成了女英雄。她那顆遭受壓迫太久的脆弱心靈,因著這突如其來的榮譽,一時無法接受。強烈的差異並沒有給她緩和的時間,最終精神分裂。
1.該不該善良
善良,似乎是今年提到的最多的一個詞兒;而該不該善良,也是今年最具爭議的話題之一。從“老人摔倒該不該扶”到“江歌遇害案”,再到“杭州保姆縱火案”,再回到劉峰身上,圍繞著的都是都關於善良的話題。
人人都喜歡善良的劉峰,可是對待他卻從來不走心。書中寫到:以至於不管我們曾經如何在同一個列隊裡出操,在同一個練功房踢腿下腰,在同一棟紅樓裡學檔案、搬是非,都休想記住他長什麼樣。
我們從懂事起就學習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我們打孃胎裡起就攜帶的一種內在品質,只是後來,在眼花繚亂的繽紛世界和經年累月的學習工作中,這份最初的本能被我們或刻意遺忘、或掩藏、或丟失、或被邪惡矇蔽……

或許善良的人有時得不到公平對待,還或許偶爾的善舉會被人嘲笑,諷刺。但是我以為善良是一種修養,一種美德,一種本能,更是從良知上開出的溫暖之花。它是屬於我們自己內在的一種品質,而不是由別人的態度和對待所左右。
嚴歌苓在書中寫到:“一個始終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識別善良,也最能珍惜善良”。是啊,人們往往內心所向往的,便是自身所欠缺的。
就好像何小曼,自從父親死後,她便成了“拖油瓶”,她內心極度渴望被善待,被關懷,被奉為掌上明珠。可是命運總喜歡和她各種開玩笑,讓她經歷了那麼多的苦和難,所以她才會那麼懂得劉峰的善良,也才會那麼堅定的愛著劉峰。活著讀後感讓我們重拾善良,繼續善良吧,因為善良不是作秀給別人看的,而是我們與生俱來的本能。善良,無關別人,只為自己!
2.人性的醜惡
何小曼初來文工團,其他人總是疑惑她為何一直戴著軍帽,在好奇心驅使的情況下,她們設計何小曼,以滿足自己的私慾。
在私底下,她們也總是嘲笑她,笑她出汗多,笑她油膩,笑她臭。甚至在排練舞蹈時,朱克嫌棄她餿,不肯觸碰她一下,讓她當眾下不來臺。這樣的事情我們可以看作是捉弄,是戲耍,無傷大雅。因為人的本性就是對於不尋常的事或物總存有一份好奇和探索,平凡生活中也總是找個“物件”來消遣時光。
對於何小曼來說最多也只是讓她難堪而已,這只是人性中的一丁點小惡。而在劉峰身上的惡就不同了。劉峰是模範標兵,修得了手表,做得了沙發,願意吃破皮的餃子,就連豬跑了也找他。這樣一個忠厚老實,樂於助人的全能型人才,脾氣好性格也好,所以被評為活雷鋒。
就是這樂此不疲、日復一日的隨叫隨到,無形中讓人們把劉峰奉為神壇上無慾無求只一心奉獻的人。
這樣的劉峰並不是真實的劉峰,而是他們在心中幻想勾勒出來的。她們對劉峰傾注了過高的期望,以至於在“觸控事件”發生後,所有人接受不了。於是這些曾經受過劉峰恩惠的眾人,他們毫不猶豫地背叛了劉峰,甚至用極其惡劣的言語去攻擊他,否定他。
可是她們卻獨獨忘了,劉峰也是一個有著七情六慾的熱血男兒,也會愛,也會怨。嚴歌苓在書中這樣寫到:其實,做好人不是錯,錯就錯在周圍人的過度要求。劉峰的善良和眾人的背叛,將人性的惡與善演繹到極致,形成強烈鮮明的對比,更突出人性的醜陋和涼薄。
也許眾人的集體背叛還有另一層意思:見不得身邊的人比自己好。
當你越爬越高時,離你越遠的人越羨慕你,離你越近的人則越嫉妒你。乞丐不會嫉妒比爾蓋茨比他有錢,卻會嫉妒收入比自己高的乞丐,這就是人性的弱點。所以才會有“觸控事件”發生後,眾人們急不可耐地對昔日的好人落井下石,似乎只有這樣做,彼此的心裡才能找到一丁點兒的平衡和慰籍。
3.寫作手法
第一次讀嚴歌苓的小說,著實震撼不已,且驚喜不斷。她寫何小曼與母親的擁抱,用細膩且豐富的文筆敘述小曼那一刻的感官、觸覺以及內心波動。
比如這句:
那個擁抱持續很久,似乎母親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融入腹內,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讓她在這個家裡有個新名分,去除她拖油瓶的識相謙卑,在這個上海新主人的家裡長成一個真正的大小姐。
她也讓自己成了一個放大的胎兒,在母親體外被孕育著。嚴歌苓對人物內心也刻畫的入木三分,對於文字的拿捏更是恰到好處:我們那時多年輕啊,誰的身體裡沒有一條青春的蟲在拱動?誰不被那蟲拱得心底作癢?一旦我們身體裡那條青春蟲子拱得緊了,男女間哪怕以眼神觸碰一下都是好的。
劉峰千里迢迢帶來了我的大翻身,剎那間貧民成了土豪,讓所有人開我的倉分我的糧,我頭腦裡響著狂歡的嗩吶,動作裡全是秧歌。
讀完全小說,佩服之餘多了敬仰,也終於懂得了那麼多人喜歡她書的原因了。她很擅用文字,將人和事刨析地如此準確,到位。犀利的語言將人性的醜陋寫到極致:我們高不了,我們要靠一個一直高的人低下去來拔高,要靠相互借膽來體味我們的高。一旦發現英雄也會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會格外擁擠。
人之所以為人,就是他有著令人憎恨也令人熱愛,令人發笑也令人悲憐的人性。並且人性的不可預期,不可靠,以及它的變幻無窮,不乏罪惡,葷腥肉慾,正是人性魅力所在。小說和電影有稍許的出入,是兩種完全不同的表現形式,可能基於現實考慮,呈現的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景象。
清一色的文字,憑藉一個接一個的字,讓讀者自己去品味書中所描述的世界。那一刻,感覺、觸覺、視覺全部合為一體,只為作者所構造的世界增添一份力量和情感;而電影以影像,聲音,氣氛等組成,將人的注意力分為:視覺,聽覺,觸覺。而每種感覺則會帶給人不同的體驗。
也許80後的我沒有經歷過那個年代,不懂那個年代的青春芳華,所以沒去看電影,只是讀了原著。讀後感覺到的更多的是劉峰和何小曼樸實善良的背後,人性的涼薄,而非青春美好。也許韶光易逝,剎那芳華。但人性中的善良卻是伴隨我們一輩子的,願世間所有的善良都能得到最公平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