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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8年,幹掉了簡訊也殺死了媒體?

微信8年,幹掉了簡訊也殺死了媒體?

 

 

微信8年了,毫無疑問它是一個顛覆者——它創新,也破壞。

眾所周知的是,微信消滅了簡訊,運營商代表的傳統勢力固然是創新事業的絆腳石,但很多人沒有察覺的是,微信在消滅媒體這件事情上也是“功不可沒”——它把媒體組織消解成個體,擠壓了傳統媒體的生存空間。

當然,即便微信公眾號不做殺宕機構媒體的儈子手,也會有別的平臺來做這件事,但從結果來看,這一次,是微信公眾號做的。

1、經過篩選的熟人社交關係

微信一開始的故事很多人都知道。2010年前後,受到一款免費發簡訊的手機應用KikMessager啟發,張小龍向馬化騰發了一封電子郵件,進言表示,騰訊也應該推出自己的產品。

《商業週刊》報道說,馬化騰深知這個新產品會傷及QQ的手機版,但如果不做,別的企業還是會去做,因此,他給了張小龍1億元人民幣,由張小龍自己找人組隊。

“想到那封郵件,我時不時會覺得有點後怕,如果那個晚上我沒有發這封郵件,而是跑去打桌球去了,可能就沒有微信這個產品了,或者是公司另一個團隊做的另一個微信”,在2019年開年的這次公開課中,張小龍感嘆道。

張小龍在2019年的微信公開課上發表演講

直到2018年,仍然有勇士前仆後繼地希望嘗試熟人社交,但幾乎都是註定的悲劇,在熟人社交這件事情上,騰訊是一座高山。

2000年,騰訊建立了QQ,這是中國人真正意義上網際網路熟人社交的開端,而微信作為一個移動版即時聊天軟體,可以將其看作是QQ這樣的即時聊天工具的移動版,但微信的意義在於它好用、被使用者選擇並且每天長時間使用,從而成為麥克盧漢所說的作為一個媒介,它成為了“人體的延伸”。

微信成了真正的移動網際網路熟人社交——交談是需要經過驗證和允許的,通常是認識的人之間的。

對於熟人社交的強調是微信的一個重要起點,“我們當時特別慶幸做了幾個很正確的決定,第一我們沒有批量匯入某一批好友,而是通過使用者手動一個一個挑選。”張小龍在公開課裡說,他們在最開始甚至不去推廣它——這兩點都保證了微信社交網路在一開始都是維持在一個熟人社交圈裡。

遮蔽了垃圾簡訊的熟人社交,又是免費的,這相對於移動運營商的簡訊而言,是一個巨大的顛覆。

站在2019年這個時間點上看,手機簡訊早已是騙子們的失樂園,失樂園裡只有他們自己。簡訊的糟糕之處在於,它的形態天然允許垃圾簡訊的存在,而微信這樣需要驗證的社交形式天然遮蔽了垃圾簡訊。是張小龍徹底殺死了運營商的簡訊業務——運營商業務的一個重要來源。

而有意思的是,張小龍原本應該成為運營商的一員。《部落格天下》在早年的報道中寫道,1994年秋天,24歲的畢業生張小龍提前拜訪他即將被分配去的工作單位。站在一棟歸屬政府的死氣沉沉的大樓前,他立刻感到“一種窒息從頭頂籠罩下來”——他幾乎是望了一眼大樓就立即放棄令他壓抑的“鐵飯碗”,決心投入充滿活力的網際網路行業。

當他做出小有名氣的產品Foxmail,又因為被收購進入騰訊,經過了一段靜默的時間之後,他才決定做微信。在微信誕生兩年後一次公開演講中,馬化騰揭曉了一個祕密: “ 微信概念出來的時候,有三個團隊都在做。”

《部落格天下》在那篇報道中採訪了當時另一個開發團隊的負責人劉成敏,文章說,作為分管騰訊無線事業部的騰訊集團高階執行副總裁劉成敏曾致電張小龍,希望微信在釋出新版本前“等他和運營商溝通好”,張小龍當時級別低於劉,但他並未放慢步調,“抱著更新最後一個版本的心態”繼續更新微信,獲得市場先機。

劉成敏告訴《部落格天下》,騰訊多個部門在研發微信產品上都比張小龍擁有更多優勢,日後的事實證明,唯有張小龍未顧忌此舉引發電信部門的不滿。

時任騰訊高階執行副總裁劉成敏

微信也不是沒有受到過運營商的阻撓。當網易和中國電信聯手推出一款與微信功能類似的手機即時通訊工具“易信”當天,微信系統出現了長達半個多小時的斷網故障——這樣的“事故”發生過數次。

在和運營商這一仗裡,張小龍贏了。

讓10億使用者每天無數次點開的之所以是微信,不是移動QQ,很大程度也是因為他是張小龍這樣一個產品經理做出的產品。甚至當時在騰訊內部率先成長起來的是另一個團隊,而不是張小龍的團隊,也許今天的全民即時聊天軟體並不會屬於騰訊,或者屬於網易,或者屬於小米。

一名曾經在微信開發團隊的工程師在公眾號文章裡寫道,“如果沒有張小龍和整個微信團隊追求極簡體驗的格調和品味,那麼微信從文案、圖示到功能定義,都有可能落到像QQ一樣,整天去寵著使用者、慣著使用者,又要想辦法讓使用者花錢:今天改改面板,明天加個QQ秀,後天搞這個鑽、那個鑽、會員、積分、星星、月亮……然後再一會改來一會改去,折騰使用者。”

張小龍對於社交中的人性有過仔細的琢磨,“溝通就是把自己的人設強加給對方的過程”,他在2019年的公開課上回到了“溝通”的本質上,“發朋友圈,其實就是把自己的人設帶給所有朋友,放到所有朋友的腦袋裡面的過程。”

微信對話方塊是即時聊天工具,而朋友圈在某種程度上是社群,張小龍把它們完美地結合在了一起,這是從產品角度來看。

從資訊傳播來看,如果說微信對話方塊創造了點對點之間的資訊交換渠道,而朋友圈則提供了一個公共空間,這個公共空間與以往傳播學意義上的公共空間不一樣,它是完全經過篩選的熟人公共空間。

在朋友圈的設計上,微信借鑑了一個社交軟體Path的思路,是一個熟人關係閉環——朋友圈只能看到共同好友的評論,“這是特別強調的一個設計,就是朋友圈只能看到共同好友。也就是說你看到的每個人或者你參與的一個討論大家兩兩之間是相互認識的一個點,這樣的一個點不是一對一的討論是三個人以上的討論”,張小龍再次解釋了這個熟人關係閉環。

原本人與人之間在網路中都只是單線聯絡,但是有了微信的朋友圈,人與人之間就變成一個三角更密集的網路關係了。每個人都成了這張密集網路中的一個重要節點。這樣的網路,當然也就更穩固了。

當網路大到一定程度,自然會背離熟人社交。張小龍提及的“廣場”是政治學意義上的概念,意為“公共空間”,張小龍也看到了朋友圈正在偏向於真正意義上的公共空間,“大家想要逃離他的一個點,正因為它是個廣場,你去點贊或者是評論意味著你在廣場裡面公開大聲的說了一句話,意味著廣場很多人都可以聽到,這樣帶來的壓力感是比較強的”,他說。

從熟人社交,到熟人社交圈,到偏向公共空間的“廣場”的誕生,這的確是張小龍這8年所創造的,相信即便站在20年後甚至50年後回頭來看微信這個產品,都不會感覺不到它開創時代性的意義。

2、個性化公眾號消解媒體

一個崇尚自由的人自然是推崇個體價值的,比如張小龍。他為了個體價值的傳播打造了微信公眾號平臺,“讓創造者體現價值”,張小龍說這是微信原動力之一。

平臺都是一對多傳播,是對個體資訊傳播的鼓勵。

張小龍自己迷戀這種一對多的傳播——他喜歡演講,喜歡傳遞自己的想法,這次騰訊公開課張小龍最後一個做演講,他自己在公開課一開始就說,“這次的公開課我把時間放在晚上,其實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如果認真準備一個東西來跟大家分享,那我很有可能會超時,在晚上這個超時的空間是很大的”。據說他在騰訊內部演講也有一口氣講超過8小時的時候。

對於傳播者來說,張小龍為之創造了一個一對多傳播平臺,但對於受眾來說,他們不是傳統廣播、電視臺大眾媒體無處可逃的使用者,只有在他們訂閱的情況下才能直接接收到資訊。

“訂閱”是公眾號的一個重要形態。起源於郵件裡的訂閱閱讀,選擇訂閱的使用者會收到個人或者組織傳送的訊息推送。訂閱的另一個變種是RSS新聞閱讀器,2005年的時候Google釋出了一個閱讀器產品,使用者可以通過這個閱讀器來訂閱和分享內容。

QQ郵件中的訂閱功能

無論從傳播者一端還是使用者一端,微信公號都在鼓勵個人,強調個性化,因此,它消解大眾媒體平臺。

這也是微信誕生8年以來的一個副作用,可以說是張小龍有意為之——在設計上就是反大眾媒體的,但後果不一定是張小龍希望看到的,畢竟,他只是個“產品經理”。

張小龍說,公眾號最開始的思考是因為微信會取代簡訊,而簡訊時代眾多的服務都要通過簡訊來觸達使用者,微信也得提供相應的能力來覆蓋這個需求,但公眾號很大程度上被個體表達利用了起來。

一方面公眾號讓人人都可以表達,這也意味著媒體門檻降低,你可以說這是一種平權,表達權利的平等化,當然它為優秀的個體表達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它讓原本的機構新聞從業者以公號為生產平臺,徹底離開了原有的新聞組織,實現生產和營收的個人化,從這個角度來說,微信公號仍然是提供了更多的選擇,提供了更多的自由。

但從傳統媒體的角度來看,不可避免地,受眾時間被這些以個體為單位的公號內容生產者所分散,另一方面機構和媒體人的個體化,都造成了機構媒體的式微。

當然,即便不是微信公眾號,技術的發展也必然有另一個平臺出現,但在過去這八年,公眾號的確充當了這一儈子手,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微信公號是過去這幾年最重要的第三方平臺,它巨大的影響力,消解了原有的媒體力量。

當媒體內容變得非常普及時,機構媒體的標準內容生產流程被拋棄——採訪、寫作以及編輯稽核把關。

就在1月12日,公眾號《呦呦鹿鳴》一篇名為《甘柴劣火》描寫甘肅官場的稿件的爭執,被指在版權上涉及侵犯《財新》的稿件,在新聞業界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包括《財新》胡舒立都出面為此事發聲。

而這件事情的本質在於機構媒體一方面在承擔原創採訪的各種風險和成本——政治新聞採訪的風險就像《甘柴劣火》中提及記者遭遇那樣,有可能被蒙冤關押,同時,機構媒體又在支付經濟成本,而這些冒著風險和成本採訪得來的內容和素材被擠壓它們生存空間的自媒體作者免費使用。

諷刺的是,《呦呦鹿鳴》的作者原本也是供職於傳統媒體《瞭望東方週刊》,作為一個受過專業訓練的傳統媒體人,身處自媒體環境裡,仍然陷入了版權糾紛中。

機構媒體消亡的對於整個社會來說,是第四種權利的死亡,如果這個社會仍然把媒體看作是立法、行政和司法之外的第四種權利,毫無疑問這種權利被自媒體平臺消解了。

自媒體無法承擔起第四種權利的角色,尤其是調查新聞報道這個門類,他們只可能存在於機構媒體當中。只有機構才有可能支援記者在較長時間內做調查性報道,這種調查性報道可能涉及政治,或者涉及背景強大的商業機構。自媒體一方面沒有資金去支援自己做調查性報道,另一方面,自媒體個人難以抗衡涉及政治利益和商業利益報道帶來的壓力。

微信公眾號初始是作為個體表達平臺而產生的,在過去幾年它逐漸成為影響力巨大的第三方平臺,而當“看一看”這樣的產品功能出現時,毫無疑問微信的媒體平臺權利在進一步增大,它消解了舊權利,建立了新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