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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第十四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

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一者,其上不皦,其下不昧。

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是謂惚恍。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

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譯文:

看它看不見,把它叫做“夷”;聽它聽不到,把它叫做“希”;摸它摸不到,把它叫做“微”。這三者的形狀無從追究,它們原本就渾然而為一。它的上面既不顯得光明亮堂;它的下面也不顯得陰暗晦澀,無頭無緒、延綿不絕卻又不可稱名,一切運動都又回覆到無形無象的狀態。這就是沒有形狀的形狀,不見物體的形象,這就是“惚恍”。迎著它,看不見它的前頭,跟著它,也看不見它的後頭。把握著早已存在的“道”,來駕馭現實存在的具體事物。能認識、瞭解宇宙的初始,這就叫做認識“道”的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