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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2.群中的等價關系 -- 陪集,共軛,正規子群與商群

並不是 由於 正規子群 所有 陪集 來講 逆元 color --

群作為代數結構首先是一個集合,那麽元素間可能有各種等價關系,這些等價關系給出了群的劃分,也使群自身結構的特異性突出。

一、 陪集

  定義  設$H$是$G$的一個子群,$a\in G$,作集合$aH=\{ax|x\in H\}$,稱$aH$是關於子群$H$的一個左陪集。類似地,可定義右陪集$Ha=\{xa|x\in H\}$.

      

  對於陪集,我們有如下性質:

  (i) $aH$中元素個數與$H$一樣。(重新排列定理)

  (ii) $H$本身也是$H$的一個陪集($eH$, $He$).

  (iii) $a$在陪集$aH$中,稱$a$為陪集$aH$的一個代表

  (iV) 設$b\in aH$,則有$aH=bH$. 即$aH$中任一元素,均可作$aH$的一個代表。

  (V) 由此可以定義等價關系 $a,b\in G$,若$a^{-1}b\in H$, 則$a\sim b$. 此等價關系給出$G$的一個劃分

    $$G=a_1H\cup a_2H\cup...\cup a_l H$$.

  下面重點證明(iV)和(V)。

  證明: (iV) 有$b=ah,\, h\in H$。則對$\forall h_i\in H$,有$ah_i=b(h^{-1}h_i)$. 即$aH\subset bH$.

        同理,$bh_i=a(hh_i)\in aH$,即$bH\subset aH$. 故$aH=bH$.

      (V) 自反: $a^{-1}a=e\in H\quad\Rightarrow a\sim a$.

        對稱: $a\sim b\quad\Rightarrow a^{-1}b\in H\quad\Rightarrow (a^{-1}b)^{-1}=b^{-1}a\in H\quad\Rightarrow b\sim a$.

        傳遞: $a\sim b, b\sim c\quad\Rightarrow a^{-1}b,\,b^{-1}c\in H\quad\Rightarrow(a^{-1}b)(b^{-1}c)=a^{-1}c\in H\quad\Rightarrow a\sim c$.

  定義  群$G$中子群$H$的相異陪集個數稱為$H$在$G$中的指數

,記為$(G:H)$.

  定理2.3(Lagrange定理)  $n$階群$G$的子群$H$的階$m$是$n$的一個因數。即$n=(G:H)m$.

下面我們來看看群中的其他等價關系。

二、 共軛

  定義  設$a,b\in G$,若$g\in G$,使得$a=gbg^{-1}$,則稱$a$是$b$的共軛元素,$a$與$b$有共軛關系。$b$得到$a$的運算為$b$在$g$下的相似變換

  下面我們來看共軛關系也是一種等價關系。

  (i) 自反  令$g=e$.

  (ii) 對稱  如果$a\sim b$, 那麽$a=gbg^{-1}$. 同時,$b=hah^{-1}$,$h=g^{-1}$。那麽$b\sim a$.

  (iii) 傳遞  如果$a\sim b,\, b\sim c$,那麽$a=gbg^{-1},\,b=hch^{-1}$. 則$a=(gh)c(gh)^{-1}$, 即$a\sim c$.

  由此,共軛關系是一種等價關系。群$G$可按共軛關系分割成一些等價類$A_a=\{gag^{-1}|\forall g\in G\}$.

  稱$A_a$為群$G$的元素$a$的共軛類,簡稱為群的$a$類。

  特別地,$\{e\}$自成一類,以及任意Abel群的各元素自成一類。

  在$SO(3)$群中,所有繞不同轉軸方向,轉過同一個$\theta$角的轉動全體構成一個類$R(\theta)$. 即$SO(3)$可按共軛類$R(\theta)$分解

  $$SO(3)=\cup_\theta R(\theta),\,0\leq \theta<2\pi.$$

  另外由子群判定定理($a^{-1}b\in H$),可知$gHg^{-1}$也是$G$的一個子群。子群$H$與子群$gHg^{-1}$稱為互相共軛的。

下面我們介紹最後一種等價關系。

三、 正規子群與商群

  由陪集分解結果,我們可以得到商集合$G/H=\{H,a_2H,a_3H,...\}$. 那麽現在的問題是,什麽條件下商集合構成一個群--商群?

  我們知道,對於一個群,首先要定義乘法運算,由於代表元的存在,乘法可以如下定義:

  $$a_iH\circ a_jH=(a_i\circ a_j)H$$.

  由於這個定義將陪集的乘法轉換成代表元的乘法,我們應當證明乘法的結果與代表元的選取無關。

  如果我們選取代表元$a_ih_i$,$a_jh_j$,那麽

  $$a_ih_i H\circ a_jh_j H=(a_ih_ia_jh_j)H$$.

  但現在的問題是$(a_ih_ia_jh_j)H$不一定等於$(a_ia_j)H$,所以這個乘法對一般的群來講並不是良定義的。我們需要找到一類特殊的群,使此乘法良定義。這類群就是正規子群。

 

  定義  若子群$H\subset G$的所有左陪集和右陪集相等,即$a_iH=Ha_i,\,\forall a_i\in G$. 則稱$H$是$G$的一個正規子群不變子群

  註:此定義下,正規子群並不意味著乘法在群中對易。正確的理解應當是$\forall a_i\in G, h_i\in H$,總能找到$h_j\in H$,使得$a_ih_i=h_ja_i$. 但反之,Abel群的所有子群自然為正規子群。

  定理2.4  如果以$G$的正規子群$H$的陪集全體為集合,那麽$G/H$構成群,稱為$G$關於正規子群$H$的商群。此群的乘法就是如上所定義的代表元乘法,即$a_iH\circ a_jH=(a_i\circ a_j)H$。

  證明: 首先證明乘法是良定義的。因為正規子群,所以有$h_ia_j=a_jh_k$, $(a_ih_ia_jh_j)H=(a_ia_jh_kh_j)H=(a_ia_j)H$.

     下面證明四條公理:

     (i) 封閉性 由於商群已包含所有陪集且乘法結果仍然是陪集,故封閉。

     (ii) 結合  $(a_iHa_jH)a_kH=(a_ia_ja_k)H=a_iH(a_jHa_kH)$.

     (iii) 單位元  單位元就是陪集$eH=H$.

     (iV) 逆元  對$aH\in G/H$, 逆元是$a^{-1}H$.

  

  $O(3)$在矩陣乘法下構成群,$SO(3)$是$O(3)$子群,且有陪集分解$O(3)=SO(3)\cup(-E3)SO(3)$. $SO(3)$是正規子群,因此有商群$O(3)/SO(3)=\{E3,-E3\}$.

  定義  如果群$G$除了$\{e\}$和$G$以外不存在其他的正規子群,則稱$G$為單群。如果$G$除了$\{e\}$外不存在其他的Abel正規子群,稱$G$為半單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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