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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請為Netbook裝上Moblin

(作者:高瑩婷 轉載請標明原文出處http://blog.csdn.net/shizhelp)

要是通關時被人看上,那你就必須不厭其煩地等待Customhouse工作人員開啟行李,一件一件的檢查。有次我所攜帶的香水、化妝品,和一些小零食統統被沒收了,回家後哭了一個星期。幸運的是,我從來沒有帶著膝上型電腦,因為我的筆記本是著名品牌神舟的,捨不得讓老外看見。
不幸的卻是我的校友,前不久他收到世界上監獄最多的國家發來的offer。下飛機通關時,或許他的相貌粗獷了一點,被誤認為了恐怖分子,對他檢查格外嚴厲。海關工作人員打開了他的膝上型電腦,在其中發現Office 2007等眾多盜版軟體,甚至還有破解程式。於是這位哥們不光榮的回國,哭了一個月。
最近我到廣埠屯去買了臺Netbook,推銷員聽說我可能將它帶出國時,善意地提醒我為Netbook安裝Moblin系統。確實,這樣能儘可能的規避風險。過去我們的常識是不要攜帶有包裝的盜版軟體光碟,但近年來電視劇《潛伏》裡的情節在世界各地不斷上演著,海關工作人員也格外警覺起來。不僅抽查行李,甚至會把各種電子產品開啟檢查。如果是亞洲人,他們會格外注意你安裝的軟體,甚至檢查你係統內是否存在有盜版軟體的安裝包。
自古以來,我們中國人沒有版權的概念,對此看得特別輕。大家想一想,只聽說過洛陽紙貴,(西晉時左思的文章寫得太好,大家都為了去抄他的文章,使京城洛陽紙價上漲,乃至脫銷)我們什麼時候聽說過洛陽書貴?現在我們國家已經有嚴格的版權保護法律,不過沒聽說誰家小孩因為盜版被打屁股的。當代國人輕視版權,背後也有更深層的原因,聰明人應該可以猜到。
西方人不同,他們很早就有版權的意識。十五世紀中期,義大利已開始對書籍的印刷權進行管理,十八世紀英國的《安妮法》是早期最成熟的版權法案。而美國在軟體誕生的一刻起,時刻注意著保護軟體產權。
於是,我突然向好心的推銷員問了一個問題:Moblin有沒有版權?推銷員一臉肯定的告訴我:冇得!這個是不要錢的,Linux都不要錢。按照這種說法會產生一個悖論,在版權保護最嚴厲的國家之一,為什麼有人(英特爾為首)願意花大價錢去做一套沒版權且不賺錢的軟體?這到底是慈善行為,還是讓西方人害怕的英特奈雄耐爾?
經過縝密思考後,我有了自己的答案:
1.Moblin是開源軟體,開源軟體本身是有版權的。Moblin的版權依然歸屬英特爾公司所有,但是它允許你以任何目的去查閱、修改其中的原始碼。對於英特爾公司來說,Moblin只是Atom的附屬產品,它們之間的關係猶如驅動軟體和硬體,或者通俗點的鞋帶與鞋子的關係。Atom產品的成本中已考慮了Moblin開發費用,我們購買了使用Atom的Netbook時,實際上已支付了Moblin的開發費。
2.Moblin使用了GPL許可證,該許可證是授權方式的一種。GPL的核心為任何人都能使用、複製、修改和傳播該軟體產品,因此用任何方式將Moblin裝上Netbook,都是合法的。海關當然不可能用GPL許可產品來為難你。
我的觀點可能有不成熟或不妥當的地方,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