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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基礎-關鍵字、識別符號、變數

一、關鍵字

1. 定義:被Java語言賦予了特殊含義,用做專門用途的字串(單詞);

2. 特點:關鍵字中所有字母都為小寫

3. 常用關鍵字:classlongintpublic

二、識別符號

1. 定義:Java 對各種變數、方法和類等要素命名時使用的字元序列稱為識別符號;凡是自己可以起名字的地方都叫識別符號。

2. 定義合法識別符號規則:

1)由26個英文字母大小寫,數字:0-9 _$ 組成;

2)數字不可以開頭。

3)不可以使用關鍵字和保留字,但能包含關鍵字和保留字。

4Java中嚴格區分大小寫,長度無限制。

5)識別符號不能包含空格。

ps:在起名字時,為了提高閱讀性,要儘量有意義,“見名知意”

3. Java中的名稱命名規範:

1包名:多單片語成時所有字母都小寫:xxxyyyzzz

2類名介面名:多單片語成時,所有單詞的首字母大寫:XxxYyyZzz

3變數名和函式名:多單片語成時,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小寫,第二個單詞開始每個單詞首

4字母大寫:xxxYyyZzz

5常量名:所有字母都大寫。多單詞時每個單詞用下劃線連線:XXX_YYY_ZZZ

三、變數

1. 概念:記憶體中的一個儲存區域,該區域有自己的名稱(變數名)和型別(資料型別),該區域的資料可以在同一類型範圍內不斷變化

2. 定義變數的格式:資料型別 變數名  =  初始化值

3. 變數是通過使用變數名來訪問這塊區域的

4. Java是強型別語言,每個變數必須先宣告型別,後使用.

5. 變數的作用域:一對{ }之間有效

6.分類:

1)按被宣告的位置劃分:成員變數:方法外部、類的內部定義的變數;區域性變數:方法或語句塊內部定義的變數        

ps:類外面(類對應的大括號外面)不能有變數的宣告

2)按所屬的資料型別劃分:基本資料型別變數、引用資料型別變數

基本資料型別變數:數值型-整數型別(byte,short,int,long)、浮點型別(float,double);字元型(char);布林型(boolean)

引用資料型別變數:類(class)、介面(interface)、陣列([ ])

7. 型別準換

1)自動型別轉換:容量小的型別自動轉換為容量大的資料型別。資料型別按容量大小排序為:char(/byteshort)intlongfloatdouble

2)有多種型別的資料混合運算時,系統首先自動將所有資料轉換成容量最大的那種資料型別,然後再進行計算。      

3byte,short,char之間不會相互轉換,他們三者在計算時首先轉換為int型別

4)當把任何基本型別的值和字串值進行連線運算時(+),基本型別的值將自動轉化為字串型別

5)自動型別轉換的逆過程,將容量大的資料型別轉換為容量小的資料型別,使用時要加上強制轉換符(()),但可能造成精度降低或溢位

6)通常,字串不能直接轉換為基本型別,但通過基本型別對應的包裝類則可以實現把字串轉換成基本型別。如: String s = 666; int i = Integer.parseInt(s);

7boolean型別不可以轉換為其它的資料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