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長優實業:消防救援車將懸掛專用號牌 免收通行費和停車費
據江門長優瞭解,12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工作進行明確。
據應急管理部負責人介紹,設計懸掛專用號牌,是為了保障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依法高效履行職責任務。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設計懸掛專用號牌是這支隊伍特殊工作性質的需要,有利於提高隊伍快速反應能力,有利於隊伍依法高效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有利於提高隊伍的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水平。
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為白底黑字,配以紅色漢字“應急”,分為汽車號牌和摩托車號牌兩種。汽車號牌每副兩隻,分別懸掛在車輛前後部;摩托車號牌為單隻,懸掛在車輛後部。汽車號牌字元共8位,依次由省(區、市)漢字簡稱、所屬救援隊伍代號、四位序號和漢字“應急”組成。摩托車號牌字元共7位,依次由漢字“應急”、省(區、市)漢字簡稱、三位序號、所屬救援隊伍代號組成。懸掛專用號牌車輛外觀參照國際通行做法進行標識塗裝,車身前面塗裝“救援RESCUE”字樣,車身側面塗裝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徽標、“消防”字樣、所屬單位名稱和車輛編號,車頂塗裝車輛編號,車身兩側及車輛尾部塗裝裝飾條。專用號牌要素和車輛外觀標識的設計,結合應急救援實際,借鑑國際通行做法,體現了“專用、醒目、新穎”的設計理念,便於規範管理和指揮排程,便於遂行任務時警示其他車輛和行人按規定主動避讓。
《通知》明確,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主要包括滅火消防車、舉高消防車、專勤消防車、戰勤保障消防車、消防摩托車、應急救援指揮車、救援運輸車、消防宣傳車、火場勘查車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是為了執行和保障應急救援任務需要,只有執行和保障應急救援任務的車輛才能懸掛專用號牌。
應急管理部為應急救援專用號牌及配套行駛證件的核發主管單位,懸掛專用號牌車輛參照國際通行做法進行標識塗裝。按照嚴格規範的要求,應急管理部統一制定應急救援專用號牌核發管理規定,對專用號牌的申請、稽核、發放、使用、回收進行全過程嚴格管控。為提升專用號牌的管理水平,我們正在會同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門研發專門的管理系統。同時,我們將切實加強對相關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實施專用號牌發放使用的監督,確保這方面工作依法依規、規範有序,為遂行應急救援任務、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明確,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享有道路優先通行權,在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同時,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免徵車輛購置稅、免收車輛通行費、停車費等費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由部隊號牌改掛專用號牌,仍然執行原有相關環保政策。懸掛專用號牌機動車參加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辦法由應急管理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