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抄襲者”不應該成為百家號的座右銘
自媒體平臺目前數量也不算少了,但似乎只有百家號敢於不斷的挑戰原創作者的耐心。
通常情況下,是原創作者的文章被侵權,平臺可以幫助維護權益,或是提供各種資金、頭銜以留住優質原創作者。
但奇葩的百家號連續兩次下架原創作者的文章,原因僅僅是“涉嫌侵權”,抄襲者侵權原創作者文章後,順帶著投訴原創作者,然後,百家號便立即下架原創作者的文章。如此“公然保護抄襲者權益”在世界也是罕見。
第一次,我沒有曝光這事,因為在與百家號10次的拉鋸交鋒中,對方始終沒有證據證明我的文章不是原創,故而最終理虧,再上架文章,但因時效性已過,文章閱讀量已經很低,白白損失了我的精力。
再第一次事件發生沒多久之後,百家號又一次重犯上一次錯誤,某“抄襲者”再一次對我的文章“投訴”,說我侵權,圖片都是我拍的,文章都是我自己一個字一個字敲上去的,原創作者侵權,這種奇葩不可能的事又一次被百家號認定並下架了我的文章。而同一時間,其他平臺,這篇文章已經是流量大漲,並且給我帶來一定的經濟收入。維度只有百家號對“原創作者”窮追猛打,絲毫無保護的意思。
由於和上次一樣,百家號自始至終不肯出示“我侵犯的誰的權益”,而只是以“涉嫌”侵權為名下架我文章,我不得不對其曝光。因為這事對原創作者的詆譭和侮辱。不能給百家號兩次機會。
也希望李彥巨集能正視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