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5年,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 電商行業行為規範化
隨著網上購物越來越便利,網購痛點問題也多了起來,使一些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對此,立法時間長達五年的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電子商務法》從今天起正式實施。該法為了規範電子商務市場,對電商平臺的賣家、微信裡的微商、代購,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電商經營者必須都要持證經營,並且這個營業執照一定要放到首頁(店鋪首頁、朋友圈背景圖等)的位置來展示,這個證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基本的營業執照,另外如果是一些特殊行業,還要有該行業的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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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好評、刪差評行被禁止!
購物前先看賣家銷量、信用和買家評價,一般會以買家評價作為參考,這是普遍網購消費者的習慣,好評多的商品往往會成為消費者的首選。而一般商家都會在評價上做些功夫,如刷好評返現、刷單增加銷量和好評數以及刪差評等方式,用以提升自己店鋪的信用水平。其實對於大部分商家來說也是沒有辦法,此前淘寶天貓的DSR評分系統太過於偏向消費者主觀評價,試想一下一個中小商家辛辛苦苦服務了那麼多客戶給了5星好評,結果卻讓一個當天心情不好的客戶或者惡意差評團伙的一箇中差評給降到4.9分,你說氣不氣。
對此,《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使用者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就是說刷單已確定是違法行為!此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如有這種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其次,如果發現這個平臺上的經營者有危害、損害消費者人身健康或安全的行為,那麼電商平臺有義務對這樣的電商經營者採取一定的措施。
這其實對整個電商行業來說是利好的,因為它令所有商家做出良性競爭,更加以服務為本。對於中小型商家來說,可以讓他們更專心地去提升產品質量。不然有刷單存在的話,其他店鋪的產品銷量排名就很容易會趕超,這是一種不公平的手段。
另外,小璽在之前的文章就有說道,天貓在今年1月1日引入全新基礎服務考核分體系。它是個更公平公正的評價體系,可以說是阿里巴巴應對電商法做出的相應調整升級。分五個維度:商品體驗、物流體驗、售後體驗、糾紛投訴和資訊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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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要辦理行政許可證,還要納稅
這幾年網購崛起,代購更是非常的瘋狂,不過隨之而來的麻煩事也時有發生。因為國外有一些價格優勢,所以不少消費者就通過朋友圈的代購買國外商品,但質量並不能得到強而有力的保障。因為某些微商並不是真的從國外買貨,而是在國內造假。若少量客戶發現的話就刪掉他們的微信,繼續經營。若大量客戶發現並被舉報的話就放棄這個微訊號,再用其它微訊號從頭再來。
對此,在首部《電子商務法》中,不僅對電商行為作出規範,還對各大電商平臺及朋友圈代購加以規範。從事代購者,需辦理相關商品所需的行政許可證,尤其要注意的一點是在國內及代購地區都要申請辦理營業執照,也就是必須要有雙執照這個基本條件;其次,代購也須納稅,偷稅漏稅要承擔刑事責任。
從事海外代購多年的經營者一直在觀望關於代購的各種訊息,《電子商務法》出臺,讓不少代購有了轉行的念頭。但今後從事代購行業的門檻將會變高,商品質量得到保障,消費者權益也將得到有效保護。
微商也要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還有一點非常重要,隨著《電子商務法》的實施,電商經營者的定義將更明確了。《電子商務法》將微商等小型網商平臺,也納入了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範疇。這意味著像微商、網路銷售等主體,今後也要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這是一件好事,整個行業也將會得到更加規範、健康的發展。一旦登記註冊,有證可查,規範的趨勢是變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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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立法,是為了創造更好的消費環境
當然,也有網友認為,如果網商平臺趨於嚴格,如果以後開網店的人少了,商品的價格肯定會上漲,並不利於消費者。但其實《電子商務法》的出臺並不是為了打壓電商平臺,對電商、代購、微商等立法,是為了給消費者帶來更好的消費環境。對於消費者本身來講,電商法出臺以後,它可以幫助我們在網上買到更放心的產品,因為所有的商品都要求有追溯機制,同時也要求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時,相關平臺要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確保買到的東西或者服務是有據可查,有根可追的。
然而電商法出臺後電商平臺以後也不能強制要求電子商務經營者降價,以配合平臺如雙11、雙12等促銷活動。後續各大平臺必將會出現一些大改動,商家們緊跟腳步必定能在此中獲取不菲利益。
目前全國僅有少部分地區開通了申請電子商務營業執照的服務。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表明:現在隨著技術的發展,對電子商務也越來越有一個監管的可能性了,空白期都是普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