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窩窩研究院:《電商法》已來,這些知識點你必須掌握!
《電商法》,以規範網際網路經濟生態為目的,對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資質、隱私保護和經營者的納稅問題等關鍵問題進行明文規定。本文結合金窩窩研究院專家觀點,深入分析2019年1月1日,該法律正式生效後,對賣家、電商平臺、買家等不同群體和網際網路行業產生的深遠影響。
賣家:所有賣方需進行登記備案並依法納稅
根據該法要求,所有網上賣家需進行登記備案。並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店鋪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資訊和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資訊。未在首頁公示營業執照的,將處罰款。該法條旨在提高電商平臺的入駐門檻,儘可能杜絕劣質商家的進入。
金窩窩研究院專家齊愛民教授強調,《電商法》正式實施以後,只要被列入電子商務經營者的範疇,都必須進行市場主體登記並且要依法納稅。從此,無論是個人賣家還是代購者,甚至是直播平臺“帶貨”(引導購物)等人員都必須依法納稅,今後海外代購正品價格的優勢將進一步被壓縮。
電商平臺:承擔連帶責任,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電商法》在第38條明確指出,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平臺內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本法還對平臺經營者建立信用評價制度、信用評價規則、商品服務質量擔保機制和先行賠償責任等都做出具體的規定,同時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因其技術優勢、使用者數量、對相關行業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經營者對該電子商務經營者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
並且,“大資料殺熟”也被《電商法》列入監管範疇。本法第18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尋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後如果再遇到買同樣的視訊網站VIP會員,不同手機不同價格;同樣時間同樣的打車起點和終點,不同使用者價格差別過大等類似的情況,記得趕緊儲存證據!而且新法實施後,電商平臺需要推出允許使用者關閉“個性化推薦”的選項。
買家: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而對於我們大眾消費者,《電商法》也是很給力的。今後,微商、代購都會受到嚴格的監管,一旦違規,最高罰款將達200萬。對於如今的微商、代購假貨亂象有一定的遏制作用。
此外,網購環境也能得到進一步優化,以後不要說虛假購買“水軍”刷好評,現在就連網購時常見的“五星好評返利”,也可以被認為是“誘導好評”,如果發現你曾經的真實評價“消失”了,也可以用電商法來維護自己正當權益!
齊愛民教授指出,《電商法》的出臺,除了微商、代購之外,其他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也需要備案登記,這樣即使在交易中發生糾紛,買家舉證以後也能追溯到賣方資訊,最大程度保障買家的權益。
網際網路行業:對大資料等網際網路技術提出更高要求
齊愛民教授指出,“除了要關注在常規領域的改變外,我們也應該重視新型網際網路技術在電商領域的應用”。他特別以此前在深圳發生的全國首例區塊鏈合法存證的案件為例,強調了以區塊鏈為代表的網際網路新技術在未來電商產品溯源、消費者維權取證和存證等環節可能帶來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