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立法禁止邊騎自行車邊玩手機的行為
2002年通過的一項法律規定荷蘭的汽車和卡車司機使用非擴音模式的手機是非法的。如果被抓住,那些無視規則的人將面臨230歐元(約合266美元)的罰款。 荷蘭交通部長Cora van Nieuwenhuizen表示,將於明年7月生效的立法草案將使“在駕駛所有車輛時持有移動電子裝置”(包括新法律中特別提到的自行車)違法。
Nieuwenhuizen表示,目前的社交媒體時代,加上無限制的移動資料計劃,已經改變了人們使用智慧手機的方式以及他們花在智慧手機上的時間。
由於速度較慢,對自行車騎行時打電話的行為此前被免除處罰,但電動自行車的普及使非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增加,令荷蘭22000英里的自行車道變得更加危險,“在自行車上使用手機和在車上一樣危險。”“事實是,無論何時你在路上,你都應該全神貫注,而不要在手機上做任何事情。”
據荷蘭運輸部稱,三分之一的12至21歲的人在騎車時使用手機。他還表示,玩手機的問題在自行車相關事故中佔20%左右。
去年,荷蘭跟隨德國和澳大利亞,在人行道上安裝了交通燈,以防止智慧手機使用的行人徘徊在繁忙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