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鍊進一步收緊:證監會發文限制圈外企業投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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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Look報道/本週,證監會向國內券商下發《再融資稽核財務知識問答》與《再融資稽核非財務知識問答》,細化了再融資稽核要點,引發上市公司和二級市場的廣泛關注。
在這份證監會所列要求中對國內上市公司再融資使用的用途做了具體的限定,利好的是上市公司可使用再融資補充現金流、償還債務,有助於緩解當前企業的資金壓力。
但對遊戲業而言,該檔案中卻做出了具體的對投資遊戲企業的限制,可謂進一步加重了遊戲行業的資金鍊緊張,尤其對那些尚未獲得盈利的初創企業而言,隨著非遊戲企業的募集資金不再投向文娛產業,後期初創遊戲公司的融資管道將進一步收窄。
檔案中寫道:
為引導上市公司合理確定募集資金投向,防止募集資金投向“脫實向虛”,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應服務於實體經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要投向主營業務。 募集資金原則上不得跨界投資影視或遊戲。 除金融類企業外, 募集資金不得用於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借予他人、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和類金融業務。
回顧國內遊戲產業的發展歷程,前幾年出現的洶湧澎湃的遊戲創業潮、併購潮,其與眾多A股上市公司積極轉型文化網際網路行業密不可分,除了直接投資、併購交易外,上市公司往往會將募集資金、公司利潤投向專業的VC機構,很多國內積極投向遊戲企業的基金中,其LP有不少都是上市公司背景。因此,在GameLook看來,二級市場的投資限制,將會逐步傳導至一級市場的創投基金領域,資金荒將更進一步在遊戲業顯現。
同時,檔案中寫道:
募集資金擬收購企業股權的,原則上應圍繞主營業務,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原則上在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應取得標的企業的控制權。
這或意味著遊戲企業“借殼上市”操作的可能性機會為零。
而對上市公司募資條件、使用方式上,證監會這份檔案也做了進一步的要求:
募集資金投資專案應具有確定性, 不得為初步意向性專案或僅披露投資方向的資金池專案。
創業板再融資公司 前次募集資金已使用的金額不應低於募集資金總額的70%,使用效益原則上不應低於累計預計效益的50%。
創業板再融資公司前次募集資金已使用的金額不低於募集資金總額的70%,但使用效益未達到累計預計效益50%的, 募集資金到位後年均合併報表歸母淨利潤的平均值不得低於募集資金到位前一年的合併報表歸母淨利潤。
從上述規定來看,即使是主營業務為遊戲業務的企業,再融資的條件也變得更為具體和明確,前次融資需消化完70%、且效益不低於預計效益50%,等於是一個業績指標。而遊戲企業設立資金池,多半是投向投融資基金方向,如果沒有明確的可執行專案,再融資使用上也將受到進一步的限制。
在GameLook看來,證監會這份檔案中最引人思考的是用語是這一段 :“防止募集資金投向“脫實向虛”,應服務於實體經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要投向主營業務。”
這或意味著影視、遊戲等文化創意產業被歸於“虛擬經濟”範疇,其與當前國家刺激內需、鼓勵實體經濟發展的總體戰略有了若干偏差,這或意味著今後一段時間內,來自非遊戲業的外部資金的收緊會更為明顯。
從這點來看,遊戲業正在變成一個資金“內迴圈”,能拯救當前中小遊戲企業的“金主”也許未來只剩下“自己人”了,但眼下圈內的上市公司紛紛陷入政策調控的窘境、以及大股東高質押的問題之中,誰能真正救誰?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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