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必須有法律依據
3月8日,人民日報刊發題為《為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劃定邊界》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目前APP普遍存在涉嫌過度收集或使用個人資訊的情況,且其中使用者協議的隱私條款存在瑕疵。為切實保障公民資訊保安,有必要對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加以限制,以符合合法原則、正當原則、必要原則。
以下為文章原文:
近年來,手機APP(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大量開發和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給人們帶來諸多便利。不過,也有不少APP在推廣和使用中存在一些問題,其中之一就是過度收集使用者資訊。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100款APP個人資訊收集與隱私政策測評報告》表明,被測評的APP普遍存在涉嫌過度收集或使用個人資訊的情況,且其中使用者協議的隱私條款存在瑕疵。對此,中央網信辦等四部門決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國範圍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專項治理。為切實保障公民資訊保安,有必要對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加以限制,使之符合以下原則。
合法原則。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必須有法律依據,收集使用行為必須合法。目前,我國有幾十部法律法規涉及個人資訊保護。比如,網路安全法規定,收集使用者資訊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並對使用者資訊嚴格保密,建立健全使用者資訊保護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電子商務法、民法總則、刑法、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對公民個人資訊保護都有詳細規定。相關主管部門和一些地方政府也依法制定了行政規章。比如,工信部制定了《電信和網際網路使用者個人資訊保護規定》。APP在運營和推廣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這些法律法規。對於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事項,也應遵守相關行業自律規範。
正當原則。資訊科技發展迅速,而立法的修改和完善需要一定時間,因此成文的規範存在滯後性。對於還沒有成文規範可以作為依據的事項,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應遵守道德倫理底線,尊重社會公序良俗,對相關服務方式進行自我管理和審查,確保收集使用個人資訊行為的正當性。現在,實踐中還存在一些違反正當原則的情形。例如,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本應用於改善服務質量、提升使用者體驗,但一些APP卻利用老使用者的使用慣性和信賴,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更高的價格向其推銷產品,進行“大資料殺熟”。正當原則還意味著APP收集使用個人資訊,不應強迫使用者授權,或者以預設授權、捆綁服務、強制停止使用等不正當手段變相誘導、脅迫使用者提供個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