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者筆記4」Java 程式碼規約第 3 條
規約型別:程式設計規約 - 命名風格
規約級別:強制
規約描述:類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風格,必須遵從駝峰形式,但以下情形例外: DO / BO / DTO / VO / AO
正例:
Marc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反例:
macr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駝峰式命名法分大駝峰式命名法(UpperCamelCase)和小駝峰式命名法(lowerCamelCase)。 有時,我們有不只一種合理的方式將一個英語片語轉換成駝峰形式,如縮略語或不尋常的結構(例如"IPv6"或"iOS")。Google指定了以下的轉換方案。
名字從散文形式(prose form)開始:
- 把短語轉換為純ASCII碼,並且移除任何單引號。例如:"Müller’s algorithm"將變成"Muellers algorithm"。
-
把這個結果切分成單詞,在空格或其它標點符號(通常是連字元)處分割開。
- 推薦:如果某個單詞已經有了常用的駝峰表示形式,按它的組成將它分割開(如"AdWords"將分割成"ad words")。 需要注意的是"iOS"並不是一個真正的駝峰表示形式,因此該推薦對它並不適用。
-
現在將所有字母都小寫(包括縮寫),然後將單詞的第一個字母大寫:
- 每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都大寫,來得到大駝峰式命名。
- 除了第一個單詞,每個單詞的第一個字母都大寫,來得到小駝峰式命名。
- 最後將所有的單詞連線起來得到一個識別符號。
說明:
內容摘自《阿里巴巴 Java 開發手冊》,版權歸手冊出品團隊所有。本文作者根據自己過往的編碼經驗,對其做一些學習紀要。免費獲取規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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