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實驗室設計——萬融實驗
實驗動物指經人工飼育、對其攜帶微生物實行控制、遺傳背景明確或者來源清楚的用於科學研究、教學、生產、檢定以及其他科學實驗的動物。動物實驗室以實驗動物為物件進行生物醫學研究、安全性測試、生物製劑生產等。
一、動物實驗室環境及設施
1.選址
實驗動物繁育、生產及實驗場所應避開自然疫源地。宜選在環境空氣質量及自然環境條件較好的區域,宜遠離鐵路、碼頭、飛機場、交通要道以及散發大量粉塵和有害氣體的工廠、貯倉、堆場等有嚴重空氣汙染、振動或噪聲干擾的區域。若不能遠離上述區域則應佈置在當地夏季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實驗動物繁育、生產、實驗設施應與生活區保持大於50m的距離。
2.建築衛生要求
動物繁育、生產、實驗場所所有圍護結構材料均應無毒、無放射性。 內牆表面應光滑平整,陰陽角均為圓弧形,易於清洗、消毒。牆面應採用不易脫落、耐腐蝕、無反光、耐衝擊的材料。地面應防滑、耐磨無滲漏。天花板應耐水、耐腐蝕。
3.建築設施要求
建築物門、窗應有良好的密封性。走廊寬度不應少於1.5m,門寬度不少於1.0m。動物繁育、生產及實驗室通風空調系統保持正壓操作,應合理組織氣流佈置送排風口的位置,避免死角,避免斷流,避免短路。各類環境控制裝置應定期維修保養。動物繁育、生產、實驗室的電力負荷等級,應根據工藝要求確定。應備有應急電源。室內的配電裝置,應選擇不易積塵的裝置,並應暗裝。電氣管線應暗敷,由非潔淨區進入潔淨區的電氣管線管口,應採取可靠的密封措施。江蘇萬融實驗裝置有限公司專注於整體實驗室設計與建設,官網:www.wanronglab.com如有需求請聯絡人:13062571000 (同微)史
二、環境條件分類及技術指標要求
(1)普通環境:該環境設施符合動物居住的基本要求,不能完全控制傳染因子,適用於飼養教學等用途的普通實驗動物。普通動物(CV ), 係指微生物不受特殊控制的一般動物。要求排除人獸共患病的病原體和極少數的實驗動物烈性傳染病的病原體。
(2)屏障環境:該環境設施適用於飼育清潔實驗動物及無特定病原體(SPF)實驗動物,該環境嚴格控制人員、物品和環境空氣的進出。
(3)隔離環境:該環境設施採用無菌隔離裝置以儲存無菌或無外來汙染動物。隔離裝置內的空氣、飼料、水、墊料和裝置均為無菌,動物和物料的動態傳遞須經特殊的傳遞系統,該系統既能保證與環境的絕對隔離,又能滿足轉運動物時保持內環境一致。該環境設施適用於飼育無特定病原體(SPF)、悉生(GN)及無菌(GF)實驗動物。
環境技術指標要求:
實驗動物繁育、生產設施環境指標應符合下頁表所列要求。
注;表中氨濃度指標為動態指標。
(1)一般採用全新風,保證動物室有足夠的新鮮空氣。如果先期去除了粉塵顆粒物和有毒有害氣體,不排除使用迴圈空氣的可能,但再迴圈空氣僅限於同一單元,新鮮空氣不得少於50%,並保證供風的溫度、溼度引數。
(2)單走廊設施必須保證飼育室、實驗室壓強最高。
動物實驗設施環境指標應符合下表所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