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丨劉姝威質疑董明珠遭選擇性執法後 美的董事長也收到關注函
鉛筆道2月18日訊,深圳證券交易所今天對美的下發關注函,要求美的集團嚴格規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對外發布資訊的行為,切實提高資訊披露意識,遵守並促使有關人員遵守《股票上市規則》和其他相關規定。
關注函指出,經查,美的集團董事長兼總裁方洪波於 2019 年1月12日在中國製造論壇上發表了“2018年預計稅前利潤超過260億元”等有關公司業績的言論,早於公司於1月14 日對外披露業績預告公告的時間。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2.15 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釋出或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洩漏未公開重大資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對此表示關注,要求美的公司嚴格規範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對外發布資訊的行為,切實提高資訊披露意識,遵守並促使有關人員遵守《股票上市規則》和其他相關規定。同時,提醒美的集團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誠信勤勉,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及《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2019年1月16日下午收盤後,在格力電器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提及,格力電器2018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等有關業績資訊,並因此收到廣東證監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公佈以後,董明珠的閨蜜、格力電器獨立董事劉姝威發文,質問廣東證監局此前對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的警示函是否是選擇性執法,並要求廣東證監局對公司董事高管是否有義務向股東大會報告業績預期做出明確的答案。劉姝威還提到,美的集團董事長方洪波也曾提前在公開場合披露公司2018年業績,但廣東證監局卻未給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