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計劃】利好!這種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減半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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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UP計劃的第11天
每天堅持學習,成就未來的自己。
今天和大家講一講科技人員的個稅減半徵收
張鴿博士畢業後成為了一所高校老師,每天除了上課就是忙著科研專案,新交的女朋友美麗大方。外人眼裡的張鴿就是人生贏家。然而張鴿自己心裡清楚,每月的收入都要算計著花,聽說專案獎金要發了,女朋友心儀已久的包包、家裡急需的空調、老媽的按摩椅、自己心心念唸的機械鍵盤。。。。。。算來算去錢都不夠,正鬱悶呢。
同事李老師興沖沖的推門進來說“好訊息好訊息,我們的專案獎金要多發了!”
“ 怎麼多發?!”張鴿趕緊詢問。
看著疑惑的張鴿,李老師乾脆拖著他來到宣傳欄讓他自己看。
根據《科技人員取得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8號),符合以下條件的現金獎勵可以減半徵收個人所得稅。
單位要求
在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的科技人員才可以享受這項優惠政策。包括國家設立的科研機構和高校、民辦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
人員要求
必須在轉化科技成果中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才能享受,且人員名單需要公示。
注意:研發國防專利的人員是不需要公示的,要高度保密喲!
成果要求
科技成果是指專利技術(含國防專利)、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權、生物醫藥新品種,以及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技術成果。
時間要求
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和高校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入,自施行後36個月內給科技人員發放現金獎勵,可以享受本優惠。
其他提醒
1、規定明確要求是現金獎勵喲~
2、記得在稅局備案!
張鴿美滋滋的心裡盤算著,要發的那筆獎金正好符合要求,省下的稅錢正好可以買心儀的機械鍵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