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參議員認為FB等公司出售使用者資料時應徵稅
明尼蘇達州參議員和總統候選人埃米·克洛布徹(Amy Klobuchar)近日提出:科技公司在出售使用者資料的時候應該納稅。近日在美國德州舉辦的西南偏南(SXSW)大會上,克洛布徹在接受Re/Code聯合創始人Kara Swisher採訪時表示:像Facebook這樣的平臺使用我們的資料,而我們就是它們的商品,但是我們並沒有從中獲取任何東西。當它們將我們的資料出售給其他人的時候,應該告訴政府可以對其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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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洛布徹表示這目前仍然是一個想法,並沒有提出了詳細的政治提案。這個想法並不像隱私立法或者增強反壟斷政策那樣被主流群體接受,但克洛布徹也想仔細審查像Facebook、Google、亞馬遜這樣的科技巨頭是否抑制了競爭。她表示:“有時候我就在想這些科技公司把我們擺在櫥窗前,他們通過我們來賺錢,而我們是它們的商品,但是從中並沒有得到任何東西。”
將這一想法轉化為實際政策將是複雜的 - 它需要確定什麼算作應稅消費者資料,什麼樣的資料共享應該徵稅,以及哪些公司將被要求支付。 Klobuchar說她不想抑制創新,她建議規則可能只適用於“更大的平臺,而不是初創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