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企業頻頻拿起法律武器維權
再過幾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了,每年這個時候,消費者們總會懷著“怕不出事,又怕出事”的矛盾心理期待著這一天。因為“315”的監管能有效地淨化商業市場,讓我們的消費有所保障,但萬一自己消費的商品“中槍”,帶來的也許不僅是真金白銀的損失,更有可能是身體健康的損害。
其實,這種心理的出現是正常現象,作為消費者,我們每個人都希望自己花出去的每一分錢都物有所值。然而,近些年來,卻有人利用這種心理大肆謀取不法利益,他們就是所謂的“職業索賠人”
職業索賠人這一特殊的群體伴隨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實施應運而生,20多年來,褒揚與非議始終伴隨著“職業索賠人”這個群體。此外,網路上還出現了不少專門利用媒體,尤其是自媒體“抹黑”企業的“黑公關”,使不少消費者被矇蔽雙眼,不知所措。
知名企業被“碰瓷”
去年,高某在其個人微信公眾號“北三街八號”上轉載、改編的他人文章內容,均明確指向某企業及其產品。文中或使用誇大不實的標題,或陳述捏造的虛假事實、或使用不當評論和貶損性語言,對某企業進行惡意評論,其行為已超出公正評論的範疇,存在明顯的主觀過錯;涉案文章通過微信公眾平臺向社會發布後,引來眾多網友關注、評論,閱讀點選量達15萬餘人次,嚴重損害了企業的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客觀上造成了該企業產品和名譽的社會評價降低。法院判決:一、高某刪除其在“北三街八號”上的涉案文章;二、高某在“北三街八號”顯著位置,向該企業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三、高某賠償該企業經濟損失500000元。
雖然該企業最終勝訴,但對於這樣的抹黑攻擊,各大企業已經不勝其煩。然而,這些不良自媒體卻總能以“欺騙消費者”的標籤一次又一次欺騙媒體、誤導大眾。一些“黑公關”更是別用有心地將含有大量的不實資訊的節目視訊重新剪輯,在社交平臺、視訊網站等大肆擴散,嚴重損害了企業的信譽和商品聲譽。
除大型企業外,很多小商鋪、飯店酒樓、商場超市等也常常曝出被職業索賠人惡意索賠的新聞。加上衍生出的“黑公關”,讓許多人不堪其擾,甚至由此引發了由經營者組成的“反對職業索賠人聯盟”,彼此之間的關係始終處於緊繃狀態,衝突時有發生。
索賠黑色產業鏈
在諸多不良自媒體和“黑公關”頻頻被曝出,一群“職業索賠人”漸漸浮出水面。這些“職業索賠人”提供的檢驗報告,均依據部門檔案而非食品安全標準進行檢驗,並且曲解檔案精神。有的竟然是非法機構作出的無效、虛假檢驗報告。還有的“職業索賠人”甚至演出了自己購買產品、委託自己檢驗,然後訴訟要求賠償的鬧劇。
隨著網購的興起,網購市場成了職業索賠人的新戰場。大量的職業索賠群標註著“專招大量新人,手把手教你成為人生贏家”。群裡訊息密密麻麻,還提供有新手需知和案例教程,老手招呼多人一起購買目標商品,然後集中索賠。
隨著企業經營愈發規範和法律意識的增強,市場上可供“打假”的目標不斷減少。職業索賠人的“業務”範圍變窄,有些人開始動起了歪腦筋,有的以“打假”之名行“造假”之實,有的打假者不關心產品質量,專門挑大中型企業的商品標識等瑕疵,在依託不良媒體大量釋出不實訊息之後跟企業談條件,要挾“敲詐”,影響企業經營,讓企業倍感頭疼。
企業需拿起法律武器
法律界對於職業索賠人是否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物件的爭論,幾乎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同時產生,並伴隨至今。2017年5月,最高法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5990號建議的答覆意見》表示,“目前可以考慮在除購買食品、藥品之外的情形,逐步限制職業索賠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適時藉助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等形式,逐步遏制職業索賠人的牟利性打假行為。”
而針對職業索賠人依託的自媒體平臺,也有了相應的監管。近期,國家網信辦會同有關部門,針對自媒體賬號存在的一系列亂象問題,開展了集中清理整治專項行動,並明確指出自媒體不是“法外之地”。日前,央視《焦點訪談》用近15分鐘時間,也痛批了當今自媒體亂象。人民網也發文《“保護費”年入數千萬,自媒體“黑公關”讓企業聞之色變》;此前,《人民日報》同樣刊文表示,針對此類現象,必須設立黑名單,提高准入門檻。
伴隨著社會各界長期大規模的宣傳,“3.15”已經深入人心,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已經普遍覺醒。以牟利為目的的知假買假行為,卻是受懲罰性賠償的高額回報的驅動。多次大量購買缺陷產品,再從中謀取高額賠償,這種行為已經偏離了立法者的初衷,不應得到鼓勵。同時,針對不良媒體和“黑公關”的惡意抹黑並收取“保護費”的行為,企業也要積極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