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臺銘迴應微軟起訴:沒侵權,微軟心虛,欺軟怕硬
3月12日上午,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在臺北就微軟指控侵權召開記者會,表示鴻海不太可能因為微軟的訴訟案而蒙受損失。
釋出會上,郭臺銘表示,“微軟由於在安卓崛起的時代落後了,所以才採取了這樣錯誤的策略”,他指出,鴻海公司本身不做訴訟內安卓的產品,鴻海不太可能因為微軟的訴訟案而蒙受損失。
鴻海手機事業群總經理池育陽在記者會上補充說:“鴻海精密沒有生產安卓手機;在鴻海集團內安卓手機全是由富智康生產;我們的品牌客戶負責支付所有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費用。”
他強調,手機客戶要求不能代為協商或支付權利金且不能透露相關資訊給微軟,鴻海是受池魚之殃;此訴訟案預期沒有任何損失的風險。
早先郭臺銘在Facebook上表示,今日凌晨才收到微軟告鴻海的起訴書。他認為,微軟起訴鴻海顯然心虛,在鴻海正式收到起訴書之前,微軟竟搶先發布新聞,意在敲山震虎,詐取不當專利保護費,而不專注在法律訴訟的內容。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 資料圖
郭臺銘在Facebook上稱,微軟主要收取專利保護費物件是以華為為主的大陸地區手機品牌商,微軟目的是向華為索取使用安卓的專利保護費,但如果微軟起訴華為,則微軟必需面對華為強烈的訴訟反擊,以及廣大大陸使用者,而懂道理的大陸使用者會一致抵制微軟的產品。但微軟現在逼迫臺灣地區代工廠,代他們收取轉付,既可以不得罪大陸客戶,又可以收到他們不合理的專利保護費。
“這應該是美國公司和美國公司的戰爭,是微軟和 Google 的戰爭,不應該找代工廠。”郭臺銘指出,微軟做為全球軟體霸主,本應向美國Google或全球的安卓授權使用者收取保護費,但微軟反而只向大陸廠商收取,其目的很清楚,意在趁勢打刧,可謂機關算盡。
上週,微軟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交訴狀,指控鴻海集團旗下的富士康未能按照原合同約定提供每年兩次的專利費報告並且未能按時支付專利費用。微軟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何塞市提起了這起訴訟,根據地方法院提交的檔案,微軟要求鴻海集團補繳相應的專利費和利息,還有審查鴻海集團賬簿的審計費和該訴訟的律師費。
2013年,鴻海集團與微軟簽署了一項專利協議,涵蓋了未指明的安卓和Chrome OS裝置。該協議為微軟專利組合提供廣泛的覆蓋範圍,用於執行安卓和Chrome作業系統的裝置,包括智慧手機,平板電腦和電視。該協議的內容是保密的,雙方表示微軟將根據協議從鴻海收取版稅。
針對這起訴訟,微軟發言人表示:“微軟認真對待自己的每一份合同,並希望其他公司也這樣做。這起法律行動只是為了行使2013年我們與鴻海簽署合同中的報告和審計條款。我們與鴻海之間的合作關係非常重要,我們正在努力解決雙方之間的分歧。”
(文章來源:觀察者網 作者: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