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存在誤導 西安市殯儀館起訴百度侵犯名稱權索賠1元
西安市殯儀館:搜尋結果存在誤導
昨日,碑林區法院開庭審理該案。
開庭前,西安市殯儀館工作人員告訴華商報記者,訴訟原因是因為單位接連收到多起關於殯儀館服務、收費方面的投訴,通過與辦理過身後事的家屬對接,發現他們均是通過百度搜尋查詢的西安市殯儀館電話。該館工作人員通過百度搜索,發現第一名是一家名為“忠某堂”的私人殯葬用品店的 ofollow,noindex">網站 ,逝者家屬誤以為是西安市殯儀館電話,與該店聯絡後就從該店籌備需要的東西。“其實這家店與西安市殯儀館沒有關係,很多人被誤導了。”
庭審中,西安市殯儀館訴稱,其作為法規授權的事業單位,享有接運、火化屍體、骨灰寄存等殯葬管理的法定職權,在社會公眾心中具有極強的公信力。被告忠某堂利用特別連結方式,使得在被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百度線上網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所運營的www.baidu.com上以“西安市殯儀館電話”為關鍵詞進行搜尋時,在搜尋結果第一名的位置顯示“西安殯葬一條龍服務忠某堂品種齊全提供一站式服務”,點選該連結可直接進入被告西安市碑林區忠某堂日用百貨商店網站。
西安市殯儀館認為,三被告的行為利用了社會公眾對國家法規賦予原告殯葬管理之法定職權的信任,誤導社會公眾認為被告忠某堂與原告之間存在某種關聯,從而擾亂殯葬管理秩序,嚴重違反了《民法總則》、《廣告法》等法律規定,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譽權、名稱權,給西安市殯儀館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響。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並在其公司網路主頁及三家媒體發表致歉宣告,致歉時間不少於30天;請求判令三被告賠償原告損失1元,並承擔公證費、訴訟費。
被告殯葬專賣店:與百度簽訂推廣服務,花費8000元
對於原告的訴求,百度線上公司代理律師稱,該公司並非百度網站的經營主體,百度線上實際由百度網訊公司經營,與本案並無關聯,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百度網訊公司方面稱原告提供的相關證件和材料中,並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西安市殯儀館名譽受到損失和侵害。同時,該公司只是給忠某堂提供推廣服務,百度搜索只是一種技術服務,具有一定的中立性。以“西安市殯儀館電話”為關鍵詞進行搜尋時,出現忠某堂網站,是因為忠某堂推廣詞中含有“殯儀”、“殯葬”等關鍵詞導致的結果,百度對客戶推廣關鍵詞字等並沒有限制,法律也沒有規定其有審查義務。
忠某堂方面稱,開設網站是為了拓展市場,與百度簽訂了合同及相關推廣等服務,設立賬戶共花費了8000元。經營者稱他們不懂得具體操作,設定關鍵詞的推廣都是由百度方面來具體負責。“即便有責任,也應由百度來承擔。”
經過約3個小時的庭審,因原告與各被告均同意調解,法庭並未當庭宣判。
( 原標題: 殯儀館起訴百度,索賠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