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工程師盜竊客戶定製硬體轉賣被發現,獲刑3年3個月
本報濟南3月28日訊(記者崔巖馬雲雲)利用自由進出實驗室的便利,資訊工程師孫華(化名)竊取公司CPU、硬碟、SSD卡等計算機硬體,並在淘寶二手交易網站鹹魚上掛賣。近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孫華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1.3萬元。
孫華於2016年2月24日入職浪潮,負責伺服器系統測試工作,平時可自由進出實驗室。原審判決認定,2017年9月至12月,孫華趁無人之際,在位於濟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浪潮電子資訊產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浪潮公司”)S05號樓二樓實驗室內,多次竊取2650V4型計算機CPU四塊、2660型計算機CPU兩塊、2670型計算機CPU兩塊、2680型計算機CPU兩塊、8176型CPU兩塊,並在賬戶名為“f2728888”的淘寶閒魚網站上以賣手機的名義將被盜物品銷售給倪某某。
經鑑定,上述物品價值人民幣13.8516萬元。2018年11月29日,孫華家屬交至濟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14.7203萬元作為賠償款。
然而,這起盜竊案件最終案發並非浪潮公司自己發現,而是由阿里公司發現。2018年3月31日,阿里公司從網上發現他們提供給浪潮公司的一塊定製SSD卡(SN:FL170700037)在淘寶網上售賣,並將資訊反饋。浪潮公司自查發現,該SSD卡確實是阿里公司提供給浪潮公司的定製卡。
浪潮公司通過阿里公司聯絡到了淘寶網店店主倪某某。倪某某工作之餘,在家中幹組裝電腦伺服器的活掙錢,平時需要從網上買一些二手的電腦配件如CPU、硬碟等。經核實,倪某某曾在閒魚網站上和一個叫“f2728888”的賣家多次交易,該SSD卡也在其中。倪某某通過支付交易查實,該賣家名叫孫華,確實是浪潮公司一名員工。2018年4月17日,孫華經公安機關依法傳喚後到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原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孫華的行為構成盜竊罪。鑑於其系自首,認罪認罰,積極退賠,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孫華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並處罰金1.3萬元。宣判後,孫華不服判決,認為其行為構成職務侵佔罪,原審量刑過重,提出上訴。
2019年2月28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孫華作為測試工程師,能夠自由出入實驗室,可以接觸到被盜物品,孫華將不屬於其管理範圍的CPU祕密帶出實驗室並在網上售賣,其行為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據此,該上訴理由及辯護意見不能成立,不予採納。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內鬼”犯罪不乏高學歷者
“公司‘內鬼’盜竊,事實相對清楚,難點在於,要明確被告人的行為屬於盜竊還是職務侵佔或貪汙。”濟南高新區法院刑庭庭長張釗分析,辨別的核心是被告人有沒有“利用職務之便”,也就是在其職責範圍內將財物非法佔為己有。
在濟南高新區法院辦理涉及“內鬼”的案件中,還有一部分被認定為侵犯商業祕密罪。這些犯罪分子多是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企業的商業祕密後“自立門戶”,給老東家帶來損失。這些犯罪分子中,不乏高學歷者,例如曾有一名計算機博士在高新區一家企業盜取原始碼後對其加了一層偽裝,法院在審理中邀請科技部專家進行鑑定分析,最終得出有力證據,依法對其作出判決。本報記者崔巖馬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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