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律師:東南亞國家的ICO、STO和虛擬貨幣監管的最新狀態
據報道,在日前財務科報告會上,負責過多個新加坡ICO專案的律師Kazutaka Mori發表了題為“新加坡、東南亞國家的ICO、STO和虛擬貨幣監管的最新狀態”的演講。
首先,關於東南亞國家虛擬貨幣的法律法規,包括日本在內的世界各國的情況,法規仍然不成熟,未來他們對虛擬貨幣的迴應很有可能發生變化。
根據Mori的說法,ICO在新加坡很受歡迎,對STO的興趣正相應增加。另一方面,越南和緬甸等是禁止整個虛擬貨幣交易,禁止實施交易和ICO。特別是在越南,有涉及虛擬貨幣的重大欺詐案件的歷史,並且在消費者保護方面特別謹慎。
此外,印度尼西亞是沒有明確禁止虛擬貨幣供應。在新加坡,已頒佈結算服務新法案,預定於2019年實施。根據新法律,數字支付令牌服務必須獲得許可證。
菲律賓雖然有交易所的登記制度,但由於隨後收緊監管規定,虛擬貨幣和法定貨幣的交換已被禁止。目前,卡加延經濟特區(CEZA)已允許建立海外交易所,而且其他經濟特區也出現了類似的趨勢。
關於ICO、STO,可以說每個國家的虛擬貨幣兌換業務的基本內容是相同的,基本方向都是一致的。
根據Mori的說法,公益目的的ICO具有親和性,對於令牌的存在意義仍然具有爭議性,但純粹的資金籌措還是STO。並且,與股票和公司債券等其他的資金籌措方法一起進行ICO的事例也在增加。
據悉在新加坡由於目前STO需要與IPO相同的費用,所以STO的公共資金很難,在新加坡進行STO的大部分情況是在少數私募的情況下進行。
他還提到了有關STO的國際監管框架的必要性。
證券法對包括日本在內的各國都有限制,除非所有法規都通過,否則它不能在全世界銷售。STO與普通IPO的不同之處在於,它可以由世界上的任何人在分銷問題上買賣。各國都在摸索統一規定的方法。條約之類的東西是很必要的,但是STO的概念在每個國家都不同,因此很難建立統一的框架。
然而在東南亞國家,人們對虛擬貨幣和ICO、STO等新技術仍存在很高的期望,但從法律方面來講還是存在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