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版權局:禁止未授權網路傳播央視春晚相關節目
IT之家2月3日訊息 近日,國家版權局釋出《國家版權局關於禁止未經授權通過網路傳播中央廣播電視總檯2019年春節聯歡晚會相關節目的通知》,通知稱今年央視春晚禁止未經授權進行網路傳播,除了已授權的視訊音訊平臺外,不得通過移動網、IPTV、OTT平臺提供直播、點播和下載服務。
通知中強調,央視國際網路有限公司(CNTV.cn/CCTV.com)獨家擁有2019春晚通過網路向公眾傳播的權利。除愛奇藝、騰訊、優酷、快手、新浪微博、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已獲授權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通過網際網路(含移動網際網路)、IPTV、OTT平臺提供直播、點播、下載等服務傳播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視訊、音訊、圖片等作品。
除了對幾家主流的視訊、音訊流媒體網站限制,通知還強調各家網盤服務商也應該制止使用者制止使用者違法上傳、儲存並分享2019春晚相關節目。提供網際網路使用者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的網路服務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者在部落格、微博、微信、播客、個人主頁等公眾賬號上傳播2019春晚相關節目。
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各相關網路服務商: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春節聯歡晚會節目是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深受人民群眾喜愛、傳播影響範圍廣泛的重要文化產品。為維護中央廣播電視總檯2019年春節聯歡晚會相關節目(以下簡稱“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網路版權傳播秩序,現將2019春晚相關節目納入國家版權局重點作品版權保護預警名單,禁止未經授權進行網路傳播,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中央廣播電視總檯(中央電視臺)授權,央視國際網路有限公司(CNTV.cn/CCTV.com)獨家享有通過網路向公眾傳播2019春晚的權利。
二、除愛奇藝、騰訊、優酷、快手、新浪微博、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已獲授權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通過網際網路(含移動網際網路)、IPTV、OTT平臺提供直播、點播、下載等服務傳播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視訊、音訊、圖片等作品。
三、各網盤服務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者違法上傳、儲存並分享2019春晚相關節目。提供網際網路使用者公眾賬號資訊服務的網路服務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者在部落格、微博、微信、播客、個人主頁等公眾賬號上傳播2019春晚相關節目。各網路服務商應當及時受理、加快處理針對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投訴舉報。
四、各地版權行政執法監管部門應當對本地區主要網路服務商發出針對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版權預警提示,加大版權監測監管力度。對於未經授權通過資訊網路非法傳播2019春晚相關節目的,應當依法從嚴從快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