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熱水也有APP? 高校智慧化管理亂象橫生
一種說法
打熱水也有APP是該好好治理了
楚一民
打熱水一個APP、發學分一個APP、跑步一個APP、連無線網路一個APP、刷網課一個APP……在一些高校原本為方便師生、提高效率的資訊化手段在實際管理和運營中卻出現了過度傾向:一個個打著智慧便捷、學分掛鉤旗號的手機APP逐漸編織成一張網,將許多大學生裹挾其中,有的APP粗製濫造,存在不少漏洞;有的視學生市場為“唐僧肉”,投放各類奇葩廣告……
在今天這樣一個“網際網路+”時代,通過手機APP,對大學生的學習生活實施資訊化智慧化管理,原本並不是什麼壞事。但如果這些校園APP過於充斥氾濫,不僅數量過多、粗製濫造,而且動輒強制使用或與學分掛鉤,而且大量廣告無孔不入,這顯然又讓校園APP管理徹底變了味,無助於改進提升校園管理的質量效率,而且無形中給使用這些APP的大學生,徒增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煩惱。
一些粗製濫造的校園APP,頻頻發生“學分漏記”情況。一些校園APP被同時要求強制安裝使用,其實又沒有太大的實際使用價值;而這些校園APP中包含的大量廣告,更是令人不勝其煩。此外,這些APP不僅數量過多,而且質量良莠不齊,還可能潛在諸如“偷盜手機流量”、“洩露個人隱私資訊”等各種明顯的安全風險和隱患。
這些過度氾濫的校園APP亂象,不只是讓人倍感滋擾,從法律角度來看,事實上也已涉嫌違法侵權。簡單粗暴地強制安裝使用這些APP,可能涉嫌違反《消法》,侵犯大學生的自主消費選擇權,如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而工信部《移動智慧終端應用軟體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也曾明確,“提供移動智慧終端預置軟體……應依法維護使用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得侵犯使用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還有就是一些APP每次點選進入時均會自動跳出廣告、充斥著大量“遊走在法律邊緣的產品廣告”的違法性,更是顯而易見。依據《廣告法》“利用網際網路釋出、傳送廣告,不得影響使用者正常使用網路”,“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對其明知或者應知的利用其場所或者資訊傳輸、釋出平臺傳送、釋出違法廣告的,應當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