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制資料壟斷:加拿大眾議院的政策建議
江寒汀
規制資料壟斷:加拿大眾議院的政策建議
2019年1月29日
文 / 傑西卡·拉特利奇
譯 / 徐慧碧
近年來,“大資料”在競爭和反壟斷政策中已經成為一個“巨大的挑戰”。 加拿大競爭局在過去兩年中就此議題進行了磋商併發布了多份出版物;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在2018年建立了一個新的“DaTA”單位;歐盟委員會最近於2019年1月17日舉辦了一場關於“在數字化時代制定競爭政策”的會議。在加拿大關於該問題的最新進展中,加拿大下議院隱私和道德常設委員會發布了一份報告,其中提出了一些立法者建議,這些建議旨在解決與大資料和社交媒體平臺相關的新興問題。
此外,委員會於2018年12月釋出的報告建議政府研究資料壟斷帶來的潛在經濟危害,並提供現有的或新的監管機構,其任務是研究和審計演算法。委員會的報告還包括有關隱私問題、選舉、政治融資和廣告活動的建議。
報告
委員會於2018年3月開展了研究,以迴應劍橋分析(Cambridge Analytica )/ 臉書(Facebook)資料洩露事件。在研究過程中,委員會發現資料洩漏引發了與隱私、競爭和網路安全政策等相關的更廣泛的問題。因此,委員會考慮了一系列與社交媒體平臺相關的議題,包括演算法、政治廣告、“資料壟斷”和網路安全。
委員會的最終報告題為《威脅下的民主:資訊時代和資料壟斷的風險與解決方案》,委員會在2018年6月釋出的期中臨時報告之後,於2018年12月13日提交給下議院最終報告並結束其研究。
“資料壟斷”
利益相關者的觀點
委員會聽取了一些利益相關方和專家關於競爭法應對“資料壟斷”(data-opolies)所帶來的潛在危害的能力的意見,委員會用“資料壟斷”該詞來形容少數技術巨頭中存在的大量資料集中的情況。
委員會考慮了加拿大銀行高階副行長卡羅琳·威爾金斯(Carolyn A. Wilkins)關於“超級明星”科技公司問題的演講,其中她認為資料壟斷對使用者資料的訪問和控制可能會使某些公司幾乎無懈可擊。她認為資料壟斷通過將其規模與創新使用資料相結合,以較低的價格(有時是免費的)來使得競爭對手退出市場競爭。威爾金斯女士認為在競爭較少的環境中這會導致創新減少,並且長期下去會導致公司迴歸壟斷定價。威爾金斯女士建議優先考慮“反壟斷和競爭政策的現代化以及相關的法律框架”。加拿大銀行代表在委員會面前響應威爾金斯女士對競爭政策現代化的呼籲,同時強調“強大的進入壁壘”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造成對大型資料網路的訪問。
加拿大競爭局的意見
加拿大競爭局對競爭和大型科技公司採取了更加謹慎的方法。在2018年2月的一份報告中認為雖然擁有大量資料的大公司的出現可能會給競爭法執法帶來新的挑戰,但執法者不應僅僅因為他們很大而譴責公司。加拿大競爭局認為公司規模變大是公司因其創新、投資和競爭表現而獲得的回報。公司不應因這一成功而受到懲罰 - 只有在有大公司正在參與或已經參與有害的反競爭行為的證據的情況下,加拿大競爭局才應進行干預。
競爭局認為,它具有在非價格效應分析下處理隱私影響的工具。在向委員會提交的一份報告中,壟斷行為理事會副理事安東尼·杜羅切爾(Anthony Durocher)指出,如果公司通過提供隱私保護來相互競爭吸引使用者,那麼這可能成為評估反競爭活動的一個相關因素。杜羅切爾先生認為,任何有關“競爭法現代化”的討論都應該著眼於解決非價格影響分析,並指出該領域的公司主要是基於產品創新而不是價格來吸引使用者。
杜羅切爾先生還吹捧了有關資料可移植性的隱私法規,例如GDPR中就有相關規定,並指出這些法規在理論上可以通過允許消費者將資料從一個平臺轉移到另一個平臺來促進競爭。
主要建議
最後,委員會的報告建議加拿大政府研究在加拿大“資料壟斷”可能造成的潛在經濟危害,並確定是否需要對《競爭法》進行現代化。
該報告還建議修訂《個人資訊保護和電子檔案法(PIPEDA)》,以納入資料可移植性和系統互通性原則,從而促進客戶的切換能力。
委員會強調隱私委員會與競爭局之間進一步合作的可能性,並建議修訂《個人資訊保護和電子檔案法(PIPEDA)》和《競爭法》,以建立一個競爭局與隱私專員辦公室合作的框架。
演算法
委員會聽取了眾多利益相關方關於社交媒體平臺上內容過濾機制的意見,以及通過這些過濾機制控制人們看到的內容和資訊的程度的意見。該報告詳細說明了從可以看到各種出版物和主題的報攤模式轉變為將所有來源壓縮成單一的資料流的數字環境(例如一個新聞提要),傳統上用來評估源可信度的許多訊號現在都不存在了。此外,演算法用於根據個人最感興趣的內容定製內容,從而限制了人們的感知選擇。
為解決這些問題,委員會建議授予現有或新的監管機構研究和審計演算法的許可權。在針對社交媒體平臺的其他建議中,委員會建議制定立法,要求此類平臺明確標記內容是自動或由演算法生成的(例如,通過“機器人”)。
雖然注意到定價演算法目前被視為一種有意識的並行行為(conscious parallelism),而不會導致操縱價格或其他串通問題,但競爭局已表示有興趣繼續考慮定價演算法。競爭局還指出大資料可能需要使用一些競爭執法可能還不太熟悉的專門的工具和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英國競爭和市場管理局新近創設的(並且命名巧妙的)資料、技術和分析(DaTA)單位包括了對公司機器學習和人工智慧演算法的研究。雖然委員會關於演算法的建議並不專門針對競爭/反壟斷界經常討論的問題,例如心照不宣的共謀行為(tacit collusion ),但在這些技術方面具有專業知識的機構無疑也會對競爭局的工作有所幫助。
啟示
雖然委員會的觀點只是非約束性的建議,但它們提供了一些有關加拿大政策制定者如何在未來隱私和競爭介面解決問題的見解。近年來英國和歐洲競爭管理機構在大資料執法和政策變化方面一直非常活躍,加拿大在該領域的競爭政策似乎也將繼續受到密切關注。
文章來源:https://www.stikeman.com/en-ca/kh/competitor/Dataopolies-and-More--House-Committee-Makes-New-Policy-Recommendations?utm_source=Mondaq&utm_medium=syndication&utm_campaign=View-Orig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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