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萬起投訴:GDPR生效後歐盟國家投訴激增
8個多月前,歐盟標誌性資料保護法律《通用資料保護條例》(GDPR)生效;如今,歐洲執行委員會公佈投訴統計數字,稱歐盟成員國共收到超過9.5萬件投訴。
這些投訴已觸發3起經濟處罰,包括法國1月底因未充分告知使用者資料用途而對谷歌判處的5000萬歐元罰款。
法國判決的依據就是去年5月25日生效的GDPR,谷歌擬對法國的判決提出上訴。
委員會第一副總裁 Frans Timmermans 稱: 公民已經對資料保護及自身權益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 。
聯合宣告中寫道:正如國家資料保護機構日常工作中所見,公民如今正在行使這些權益。至今已收到超過 9.5萬 份來自公民的投訴。
真正重要的不僅僅是我們的隱私保護,還有對民主的保護與確保我們資料驅動型經濟的可持續性。
但官員們也指出,歐盟還在等待5個成員國將GDPR納入他們的國家司法體系。
這5個成員國是:保加利亞、捷克共和國、葡萄牙、斯洛維尼亞和希臘。
GDPR的實施仰賴國家資料保護機構。
歐盟將GDPR宣傳為自網路誕生以來對資料隱私法規的最大改革,稱其為後Facebook資料收集醜聞時代制定了新的標準。
該法案確立了個人必須顯式授權資料使用的核心原則,授予了消費者資料使用“知情權”——知道誰在處理他們的資訊,資訊將作何用途。
該法司法轄區內的公民可以出於商業原因阻止其資料的處理,甚至可以依據“遺忘權”刪除他們的資料。
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英美政治研究公司劍橋分析大肆收集Facebook使用者資料的醜聞,推動了GDPR新法付諸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