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前訂的房被叫到880元一晚 民宿:加價還是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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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半個多月訂好了房,卻因為國慶期間房源緊張被賣家告知有人要出880元一晚,顧客要麼加價,要麼取消訂單!王先生不同意,並表示“頭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9月19日晚,賣家再一次找到他說願意賠付380塊錢,王先生最終把房“讓”了出去。
商家國慶房價“水漲船高”
“想要有房間,需要早預訂。”距離國慶黃金週尚有一個多星期,但酒店預訂已經迎來高峰。
王先生和朋友想開啟國慶遊玩計劃,於是提前通過某網路平臺訂了一套名為YOUR HOME的民宿,時間為10月4號至7號,總價1100元左右。
既然已經預訂成功,價格理應不會有所變動。但近日,賣家告訴他國慶房價“水漲船高”,有人要出880一晚,王先生拍下的低價已經“給同行帶來了競爭壓力”。周邊的單間價格都200多了,更何況是整套,需要王先生加錢。
對此,王先生表示“不是不願意加錢,而是我本身就是這個價位早早訂好的”。眼看商量無果,賣家進一步表示會向王先生賠付首晚房費的50%也就是100多塊錢以取消訂單,或者建議王先生只住前兩晚,“行程都是已經安排好的,怎麼能說變就變?況且國慶期間本身就一房難求”,對此,他均沒接受,並把此事反映給了 新浪 黑貓投訴平臺。
顧客接受賠償退了房
9月19日晚上,紫金山記者通過該網路平臺發現,王先生預訂的民宿頁面標註3室,價格為350元左右,房源已經訂滿。隨後,記者以顧客的身份諮詢了賣家,並向賣家加價1000元預訂套房。對方表示,雖然套房已滿,但可以通過單間的方式預訂,線下會留有套房,對方表示,“特地取消了別人的房,還付了違約金,才給你留的”。
巧合的是,王先生向記者發來了雙方的對話記錄,“就在當晚房東再次聯絡到我們,讓我們儘快取消訂單,賠償我們一天房費380元”。萬般無奈,又不想繼續糾纏,最終,王先生自願接受了理賠方案,把房“讓”了出去。
第二天,記者發現,該民宿頁面的價格很快“水漲船高”變成了1300元左右。對於如此之大的價格差,客服人員表示國慶期間房源緊張,每天的價格都在變動,而此前300多元的價格為單間。另外,由於平臺會收取商家手續費,所以對方建議先把訂單價格改成388元,等到記者入住時再線下支付3500元。
然而,商家真的是因為記者的加價而要求王先生取消訂單的嗎?是不是真的有人出價880元一晚?
9月20日,記者通過頁面留的電話聯絡到了該民宿,對方稱“並不存在惡意加價”一事,雖然有人要出高價去訂房,但也沒有強迫王先生退房,經協商後“你情我願”,對理賠方案已經自願達成一致。另外,由於王先生選擇的入住日期正好因為賣家個人原因運營不了,所以建議其取消掉,而對建議消費者線下支付一事,對方表示並不知情,隨後便結束通話電話。
事後,紫金山記者將此事反映給了平臺,客服人員表示,雙方對最終的協商結果是自願達成一致的,但如果商家對消費者提出線下支付則屬於誘導行為,消費者要保留證據以便平臺予以核實。
律師
解除合同系
自願不違法
那麼,商家的類似做法是否違約?對此,江蘇李安祥律師事務所徐超律師認為,消費者提前預訂並且支付了房款的情況下,消費者和商家的合同關係已經成立生效,商家是不可以單方取消的。這個案子中,消費者是可以不取消訂單的,到時候直接辦理入住手續,但是現在消費者自願接受商家賠償,取消了訂單,達成了解除合同的合意,並不違反法律法規。
就本案的情況來看,商家單方提高價格或者取消入住都是違約的,應該給予消費者賠償。截至記者發稿前,該民宿已在平臺下架。
(文中王先生為化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