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行業的產能過剩:如何來,如何去?
共享單車僅有四年的歷史,卻已經在各個中心城市供給過度,留下了一個個資源浪費的“共享單車墳墓”。在網際網路領域,除了看得見的“共享單車墳墓”,更有看不見的“APP應用墳墓”“風險投資墳墓”。不只在傳統制造業才有產能過剩,網際網路行業往往有過之而不及,也許用不了多久,人們將會開始談論“共享汽車墳墓”、又或者“人工智慧墳墓”了。
網際網路行業的技術門檻其實沒有想象中那麼高。 新華社 圖
一、低技術門檻與過度競爭
網際網路行業的技術門檻其實沒有想象中那麼高,反而是新的商業模式、新的市場應用場景更為核心。但是,複製一個現行的商業模式、複製一個想法,卻幾乎談不上什麼成本。共享單車所用到的定位技術、智慧解鎖技術都不復雜,正由於技術門檻很低,在複雜冗長的專利產權形成之前,共享單車市場就已經開始大規模應用這些技術了。
除了少數企業真的能建立技術優勢之外,市場佔有率和使用者數量才是網際網路時代的最大競爭優勢。只要市場佔有率夠高、使用者夠多,企業就總有辦法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甚至靠壟斷方式來贏得收益。如今的各種網際網路企業大戰,並沒比20年前微軟和網景的瀏覽器大戰更為高階。只要能夠更多的佔有市場,就能夠有更多的辦法將使用者“鎖定”,從而最終獲得支配性的市場力量。
實際上,共享單車的押金制不僅僅是一種收費機制,還是一種“鎖定”使用者的機制。對於使用者來說,騎黃色的車和騎藍色的車差別不大,最初給哪種顏色的車預付了押金就會持續地使用下去,因為取出押金、下載新軟體、切換操作習慣,都是使用者需要付出的成本,即便看上去這些成本不過是動動手指頭的事情。
經濟學裡關於消費習慣有“路徑依賴”的概念,說的是消費者不願意為類似的產品改變自己的使用習慣,雖然只需要付出很小的成本。在網際網路時代裡,很微小的成本可能就會形成很強的“鎖定效果”,哪怕為了擺脫這一鎖定僅需要多動幾下手指頭。
但是,一個企業為了把使用者從另一個企業的“鎖定效果”裡爭奪過來,為了讓消費者願意付出很小的切換成本,產品的提供者往往要付出巨大的消耗,過度競爭因此而產生。無論是共享單車還是網約車,無論是電商平臺還是軟體應用,為了爭奪市場份額就要給其他交易方提供大量補貼,這使得網際網路企業之間的洗牌、兼併、乃至壟斷無可避免——大多數企業最終熬不住,少數企業贏者通吃。
可以說,如果沒有很高的技術門檻,網際網路行業當下的過度競爭傾向,和未來的兼併壟斷傾向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產能過剩往往就是過度競爭的副產品。
二、投資飢渴與資本過剩
20世紀的生產資料主要是石油,21世紀的則是資料和資訊。資料和資訊作為生產資料有很多特殊性,比如石油的價值和用途幾乎是確定的,但相同的資料對不同的人來說卻有價值上的天壤之別,不同的人或企業使用相同的資料能發掘出完全不同的收益。
這帶來的結果是,網際網路公司願意為獲得使用者和資料開出天價,即便未來的產出很不明確,也絕不能讓潛在競爭對手搶佔了先機。網際網路時代總是充滿著意想不到的競爭對手,商店的對手不是商店而是網商,銀行的競爭對手不是銀行而是線上支付,如此等等。這就是Facebook願意花掉190億美元收購WhatsApp的原因,即便當時後者僅是一個只有50名員工且處在不同細分市場的小公司。
與之類似,現存的大型網際網路公司總會出高價投資一切潛在的發展領域,從大資料到人工智慧,從金融科技到文娛影視,所謂的“藍海戰略”讓網際網路企業出現了某種投資飢渴。網際網路技術當然在近二十年裡日新月異,但尚未對人類的生產生活再次帶來顛覆性的影響,無論是企業家還是投資人,都希望不要錯過下一輪新經濟的風口。
網際網路領域的投機飢渴最終反映為資本的大量湧入,十幾頁PPT能夠拿到十幾億融資並不是什麼神話。回想起中國改革開放的動力之一就是資本的匱乏,從1979年借入第一筆外資開始算起,短短35年後中國就成為了淨資本輸出國,而且輸出體量不小。資本在網際網路領域的過剩,更表明中國遠不是一個資本稀缺的國家了。
投資飢渴疊加資本過剩,便會招來許多“產業騙子”,網際網路領域的無效投資和爛尾工程也由此增多,美國在1995年後發生的網際網路泡沫也是同樣的原因。正如製造業當中的無效補貼會造成一些殭屍企業一樣,資本的過多湧入也會帶來網際網路領域的產能過剩。
三、網際網路去產能:行為監管比結果監管更有效
如上所述,網際網路領域的產能過剩是市場邏輯的產物,沒有對錯之分,但產能過剩畢竟帶來了資源浪費、過度競爭和無效投資,如果需要引入外部力量來克服網際網路領域的產能過剩,那麼行為監管比結果監管更為有效。
市場競爭的結果是很難預知的,也很難弄清楚什麼樣的結果最令人滿意。因為生產商、使用者、平臺企業、監管者之間不可能四個人打牌都贏了。市場交易產生的利益不僅難以評估,也很難公平的在使用者和廠商之間分配。
即便站在使用者一方給出一個明確的監管結果,但是市場執行的結果卻可能適得其反。比如站在使用者的角度,過度競爭可能是好的,畢竟給使用者直接帶來了補貼。但是過度競爭早晚會引致兼併和壟斷,正如網約車市場整合後相比傳統計程車的價格更貴了。歐洲反壟斷部門特別注重每個市場都有幾個競爭者同時存在,結果就是歐洲自己沒能生長出大型網際網路企業,規模不經濟也有損消費者利益。
行為監管則來的更明確,一事一議,無需過多的預測和推演,監管者或者仲裁者也有更大的決策空間。比如過度競爭的問題,監管者只需要對利用壟斷力量擡高市價的行為予以約束就可以了,當競爭者瞭解到即便形成了壟斷也不能任意擡價,多少會約束一哄而上的惡性競爭。
投資飢渴是市場的自發動力,資本過剩是經濟發展的階段,這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好事情,每一個成功的創新背後總有無數失敗的創新。這裡面需要予以約束的只是那些套取資本的騙子,這些人的過多存在會帶來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投資人不敢投資,好的創新拿不到資金。因此要對詐騙行為本身進行隔離和懲處,所謂的風險投資裡不應該包括詐騙的風險。
行為監管本身也面臨一個瓶頸,就是需要大量的法律專家、經濟專家的介入,甚至他們本身要轉型成為技術官僚。但是花成本和時間培養這樣一批人是頗有意義的,隨著經濟社會的複雜化和網際網路化,專業的監管將是每個國家經濟實力比拼的重要一部分。